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陕地税发[2010]73号 2010-6-22 税屋提示——依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6年9月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和网络在线开票系统的后期运维保障,确保我省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现就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普通发票开票软件试点工作 为确保全省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开发了2010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各市局及省局直属税务分局要把软件试点方案列入普通发票换版实施方案之中,在发票换版的初期,选定纳税人,提供机打发票,试点应用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广应用。省局将根据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普通发票开票软件。 二、切实加强发票软件系统的运维保障 为加强对纳税人在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和网络在线开票系统使用过程中的业务和技术支持,省局将成立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与信息管理处共同组成的运维保障机构,负责领导全省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和网络在线开票系统运维保障工作,指导各市运维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中,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解决运维保障中的业务问题,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党晓杰负责具体协调。信息管理处负责解决运维保障中的技术问题,由信息管理处韩艳艳负责具体协调。 各市局及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运维保障机构,由征管和信息部门组成,征管部门牵头负责。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确定工作人员和职责,并上报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与信息管理处。市级运维保障机构负责解决本地区纳税人在普通发票开票软件以及网络在线开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业务和技术问题,负责网络在线开票系统管理端的运维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区)局和市局直属征收分局运维保障机构开展运维保障工作。 各县(区)局以及市局直属征收分局也要比照省局和市局,成立相应的运维保障机构,负责本地区的运维保障工作。原则上各单位出现的问题应该首先由各单位运维保障机构自行进行及时解决。若确实不具备解决能力的,可上报至市级运维保障机构进行解决。对于在运维过程中遇到的全局性质的重大业务和技术问题,可经市级运维保障机构上报省局运维保障机构进行解决。 三、尽快确定普通发票换版工作方案 各市局及省局直属税务分局要按照省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统一部署,尽快成立普通发票换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各市局及省局直属税务分局应于2010年6月24日(星期四)前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四、精心组织好业务培训 省局近期将举办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和网络在线开票系统运维保障力量业务培训,各市局及省局直属税务分局要按照省局安排部署,抽调业务骨干和师资力量参加培训,并精心组织好本单位业务培训,确保全省普通发票换版工作顺利进行。省局业务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第一期培训班2010年6月25日报到,26、27日培训两天; 第二期培训班2010年6月28日报到,29、30日培训两天。 (二)培训地点:西北税务学校。 (三)培训对象:各市局及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从事征管工作和信息工作的人员、全省所有县(区)级地方税务局、各市局直属征收分局具体负责征管和信息的人员。各市局及省局直属税务分局参加培训的人数为2—4人、各县(区)级地方税务局及市局直属征收分局参加培训的人数为2人,由征管部门负责牵头,以市为单位统计参加培训的人员,在6月22日前向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上报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具体统计名单见附件。 (四)培训内容:1.讲解新版普通发票票种票样的特点以及使用规定。2.讲解普通发票开票软件的操作使用和后期运维保障。3.讲解在线开票系统的操作使用和后期运维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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