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越来越近,网上又掀起了晒年终福利的热潮。各种福利五花八门,其中不少网友表示领到的是购物卡。融360小编作为一个耿直的boy,内心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不能简单粗暴的直接发现金,为啥非得费力的换成购物卡? 首先,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发钱未免显得太过俗气,相较于现金,购物卡更婉转一些。并且,公司从超市买购物卡,是可以开发票的,而发票内容可以写成食品、清洁用品、办公费等等。这样,在记账时可以将这部分开销计入费用或应付福利费,不用体现职工福利,而这一部分是不用交税的。据不可靠消息称,一般情况公司大规模采购购物卡,会享受一定程度、一般是1%~3%不等的返点或优惠。比如说我从沃尔玛购买了100万的购物卡,那么,在我交款的时候,沃尔玛就可能需要向我私人的口袋里加塞10000元的购物卡。何乐而不为呢? 其次,对于这些发放购物卡的商家来说,每发出一张购物卡,其实是商家的一笔债务,到时候是要以商品的形式偿还给消费者的。商家提前将消费者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获得的是巨大的流动性。学过经济学的同学们都知道,流动性是个好东西。单纯从利息的角度来看,商家年初发行了1亿元的购物卡,到年末消费者提货,这个过程中,商家的的一年期定期利息就是一百多万。当然,商家是不会把钱存银行定期的,发型购物卡是商家强大的融资手段,并且,发出的购物卡不能在其他商场适用,这又直接培养了顾客的“忠诚度”。购物卡的盈利模式当然不仅仅在于此,购物卡还会由于过期、损毁、零头收益(我所知道的是有些卡是余额不足1元时回收)等各种原因,每年有大量现金沉淀在卡上,这些资金一旦过了使用期限,就落入商家腰包,成为商家的利润。发放购物卡可以创造如此巨大的收益,我们不难想象,商家在说服一家公司发放福利用自己的购物卡时有多卖力。 最后,我们来看看拿到购物卡的员工。如果公司直接发放现金,这部分账款会计入工资收入,当收入增加时,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相应提高了。假设某员工税前工资是6800元,那么个人所得税款为:(6800—3500)*10%—105=225元,税后工资6800—225=6575元。如果公司发给该同志的工资是税前5000元+购物卡1800元的组合的话,那么该同志的月收入是多少呢?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税后工资为5000-45+1800=6755元。所以,如果同志们手上拿到了购物卡,请不要责怪你的领导,请不要埋怨公司的财务,暗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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