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5年通过认定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产函[2016]76号 2016-01-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5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文化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动漫企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审。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税屋附件:2015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doc 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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