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发放股利 偷逃个税百万
来源:纳税筹划网
作者:安徽国税局
人气:
时间:2008-11-25
摘要:变相发放股利 偷逃个税百万 下面这个案例请思考,从法律层面能筹划解决。 案情简介 2006年1月9日《中国税务报》上一篇文章,《变相发放股利 偷逃个税百万》,介绍青岛市地税黄岛分局检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现偷逃个人所得税122万。...
变相发放股利 偷逃个税百万
下面这个案例请思考,从法律层面能筹划解决。
案情简介
2006年1月9日《中国税务报》上一篇文章,《变相发放股利 偷逃个税百万》,介绍青岛市地税黄岛分局检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现偷逃个人所得税122万。
检查组检查了该公司2004年度的账簿、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相关涉税资料,发现该公司2004年度投资新设一个下属公司,检查人员发现各股东从公司取得不等金额的借款,挂在往来账上,利用这笔款项,公司年终投资新设立一个子公司。子公司的实收资本为610万元,均为以上各股东以个人名义投资。黄岛地税分局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决定追缴各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2万元(610×20%),并对该企业0.5倍61万的行政处罚。
分析:
1、税务机关的处罚是正确的。
2、筹划思路点播:股东借款是为了投资而不是个人消费,公司加大税后留利税法不再强行作为利润分配,允许留利。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公司分配由股东意思自治。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