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对已投入使用的嘉年华广场南入口处进行装饰工程,工程价款17.5万元,该嘉年华广场共四层,其中一层已投入使用,尚未结转开发成本,我想问一下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对于南入口处装饰工程应计入开发成本哪个二级的会计科目?是属于建筑安装还是基础设施?对于开发成本的六个二级科目应如何准确区分? 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对第401号科目“开发成本”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应按照不同的开发项目及其成本核算的各自特点进行核算,我们这里不可能给您一一列举区分,但在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实务中,一般是这样,供您参考: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及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或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价。 2.前期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费用。 3.基础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 5.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钢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 6.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开发现场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我们认为您上面提到的对南入口处进行装饰工程还是应该属于建筑安装工程的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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