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放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将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管理权限下放你局,请做好有关承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属地化管理。 二、下放权限 (一)下放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业、全国性社团申请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权。一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审批事项。二是从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备案事项。三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的变更、补正、延续、注销等事项。 (二)下放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日常管理权。包括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进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组织年度报告公示等。 下放部本级行政许可等审批管理事项,是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际举措,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下放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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