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须知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我省 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3632 元至上限标准 18159 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申报缴纳 2021 年度养老保险费。 一、缴费基数选择及缴费周期 因疫情等原因缓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可在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632元至上限标准18159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自愿申报缴纳 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 当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当年及以后年度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以上办法缴纳2021年度或202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缴费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2021年度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年度内无法变更。缴费档次标准详见下表: 2021年度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明细表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继续按照“经办机构核定,税务部门征收”流程,可选择以下方式: (一)“线上”通过陕西养老保险 APP 核定。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申报缴纳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全年养老保险费的,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 APP选择适当缴费基数,进行“线上”自主办理。 (二)“线下”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线下”申报缴纳全年或非全年养老保险费的,需携带身份证在参保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三、养老保险费缴纳 一般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申报1个小时后,税务部门可完成数据同步,并通过96262向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 缴费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完成缴费申报后,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进行缴费,也可选择“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陕西社保缴费”支付宝小程序、云闪付APP、参保地办税服务厅、各开办缴费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及线上缴费渠道(目前开通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陕西信合、秦农银行,其他银行缴费渠道陆续开通)。往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及渠道(包括经办机构、税务部门指定的)全部停用。 四、缴费票据: (一)通过开办缴费业务的商业银行缴费的,可以打印如下缴费凭证: 1.通过商业银行柜面缴费的,商业银行开具《陕西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 2.通过商业银行自助机具(含E终端、ATM机、智慧柜员机等)缴费的,开具缴费小票,或在缴费的商业银行网点补打《陕西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 3.通过商业银行网上渠道(含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电子回单可以作为缴费依据,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网点补打《陕西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 (二)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APP、“陕西社保缴费”支付宝小程序等网上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电子回单可作为缴费依据。 (三)通过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现金缴费的,可以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通过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设备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电子回单可作为缴费依据。 (四)费款成功缴纳的2至3天,如有需要补开主管税务机关缴费凭证的,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1. 通过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社保”,选择“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凭证”;或者搜索“陕西电子税务局”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费)证明”,下载加盖主管税务机关电子签章的《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 2.通过参保地办税大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2021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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