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自然人代开发票流程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11-13
摘要:自然人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电脑版或辽宁移动办税APP申请在线办理代开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经实名认证、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税费缴纳等环节完成代开发票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自然人代开发票流程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现就自然人代开发票的渠道及流程明确如下:

  方法一:通过“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办理

  自然人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电脑版或辽宁移动办税APP申请在线办理代开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经实名认证、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税费缴纳等环节完成代开发票业务。通过系统申请邮寄发票后,开具的纸质发票可通过窗口打印快递邮寄或就近到自助办税服务机打印的方式领取。

  方法二: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自然人可就近到办税服务厅窗口按照要求提交代开普通发票申请,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按照流程办理。此项业务属于即办业务。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提供周到的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税屋附件下载:

  1.自然人代开发票操作指引

  2.辽宁移动办税APP代开个人不动产出租增值税专用发票

  3.辽宁移动办税APP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4.(网页版)代开个人不动产出租增值税专用发票

  5.(网页版)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3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