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税[2014]7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2-11
摘要: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的2013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闽财税[2014]7号         2014-02-11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财税[2010]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的2013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福建省2013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2.厦门市老年基金会

3.福建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福州市人口福利基金会

5.福建省侨联事业发展基金会

6.福建省闽南文化发展基金会

7.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

8.南安市石井创新社会管理公益基金会

9.福州市慈善总会

10.福建省惠安县慈善总会

11.石狮市慈善总会

12.永春慈善总会

13.龙海市慈善总会

14.南靖县慈善总会

15.长泰县慈善总会

16.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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