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四届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综述

来源:华税律师事务所 作者:华税律师事务所 人气: 时间:2015-12-31
摘要:2015年12月27日,2015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四届中国 税务 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举行,论坛主题为现代国家治理与涉税专业服务创新。本届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

图为:刘怡教授评议发言
图为:刘怡教授评议发言

  主题发言结束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刘怡教授,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博导冯俏彬教授、中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邓艳芳总经理进行了点评。

  第二环节主题为“税收征管法修订与涉税专业服务创新”,由金税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炯梅主持。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李万甫所长、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张学瑞副司长、德勤大中华区税务业务主管合伙人蒋颖女士、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王冬生总裁、广东华税粤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葛海林总经理先后进行主题演讲。

图为:李万甫所长发言
图为:李万甫所长发言

  李万甫所长以“税收征管法修订难题破解”为题,结合自身参与《税收征管法》修订的历程和多年税收征管经验,重点介绍了税收征管法修订过程的基本的理念问题。 他提出,第一,要注重权力与权利的配合。现行税收征管法存在着公权力和私权利配制不协调、纳税人的权利比较薄弱、税务机关行政权力相对比较强势的问题,对纳税人的权益保护若干的重大制度吸收到我们的新修订的征管法当中,同时要注重对现行的税务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约束,特别是重大行政权在程序上的控制,包括税务稽查权力、审计权、重大案件的审理权等。第二,更加注重我们征管实践的总结。税收征管法的颁布实施10余年,社会各界对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和实践,达成了许多重要的共识,包括我们的税源专业化的管理、评估机制等在新修订的征管法中应有充分的体现,同时我们充分借鉴国际上在征管方面的有益做法。第三,要注重加强对税改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征管的制度没有及时的规范确立下来,影响了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税收制度改革的进程,六大税种改革需要征管法有利的支撑,下一步需要研究。 

图为:张学瑞副司长发言
图为:张学瑞副司长发言

  张学瑞副司长演讲主题为“坚持创新 妥善化解争议 推进税收法治”,他首先总结了近年来复议诉讼案件的新特点和趋势:一是总量小,增速猛。2010-2014近5年,复议增加98%,诉讼增加79%;二是信息公开引起的案件明显增加;三是案件日益敏感复杂;四是更加关注政策;五是向总局省局集中;六是调解结案多。其次,他分析了当前税务争议解决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是要解决好“信、愿、能”问题,发挥复议诉讼在“推进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他还结合十八届五中全会“五大理念”,认为妥善化解争议也需要创新:一是要制度创新,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矛盾主渠道作用,征管法修改解决好“两个前置”问题。 二是要体制创新,走专业化道路,借鉴国外经验,成立专门办公室,做实新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外在需要增强公信力,内在用意推行结案新方式。三是机制创新,在问题解决机制、部门协同机制、复议诉讼衔接机制实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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