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账,不是你们小微企业的专利,我们央企也有权利。”
2017年6月份,国家审计署抽查了20家央企,其中18家存在做假账的情况。掐指一算,买噶!央企假账率高达90%。
所以,王会计、孙会计...请你们不要在喝醉的时候,到处炫耀为你们那个只有七八十来个人的小公司做过假账,还没被发现的光辉事迹了。人家几千、上万的央企会计,还没说啥呢。
当然,节奏不能被带歪,作为一位知法公民、一个严于律己的财务人员,我们一定要把做假账的想法扼杀在老板的脑袋和自己的脑袋里。
今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会计师沈莹,就2017年“20家央企,18家做假账”的问题作出了回应:从审计结果的量上来看,收入、利润不实部分分别占比0.8%和1.7%,可见整体央企信息质量还是比较高的,对真实性没有实质的影响。
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主要是你们(央企)的信息化程度太高了,不然我们也查不出你们做假账。现在,不但我们查出了你们做假账,而且还查到你们做假账的数字占比了(0.8%和1.7%),感谢信息化,感谢科技!
同时,沈莹也说了:今年(2018年)要把会计信息质量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加强审核,对有关信息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问责。今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会计信息核算质量的管控,加大中介机构的审计力度,落实各级企业规范核算的责任。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1.加强中央企业会计信息核算质量的管控,其实就是多利用先进的财务审计信息化系统对账目严查;2.加大中介机构的审计力度,其实就是经常性不间断地找一些会计事务所对央企的财务账目进行严格审计。
看来信息化在当今社会,真的是太万能了。你看看,别说是企业账目,就是你自己在2017年买了啥,支付宝都能给你弄个账单。
所以说,各位财务工作者,即使你是被迫的,也不要做假账啊,信息化确实能让你们单位的账目明细无所遁形。以后更先进的金四系统、金五系统一出来,你要是再做假账,就真的要学着唱《铁窗泪》(囚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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