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于其中将用于继续生产整胎的800个外胎应负担的部分,应作: 借:委托加工物资[93,600/(1+17%)+1,500]×800/1000 65,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800/1000 10,88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4,333×800/1000 11,466.4 贷:银行存款(93,600+14,333+1,500)×800/1000 87,546.4 B、对于应由将直接出售的200个外胎负担的部分,应作: 借:委托加工物资[93,600/(1+17%)+1,500+14,333]×200/1000 19,166.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20 贷:银行存款(93,600+14,333+1,500)×200/1000 21,886.6 ⑶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的外胎时,计算实际加工成本 ①对于其中将用于继续生产整胎的800个外胎,应作: 借:自制半成品-委外加工104,400 贷:委托加工物资49,000×800/1000+65,200 104,400 ②对于将直接出售的200个外胎,则应作: 借:自制半成品-委外加工68,166.6 贷:委托加工物资49,000×200/1000+19,166.6 68,166.6 将上述200个外胎直接出售时,作: 借:银行存款等400×200×(1+17%)93,600 贷: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主营业务成本68,166.6 贷:自制半成品-委外加工68,166.6 本笔业务不再计缴消费税。 ⑸a领用上述800个外胎,继续生产整胎时,作: 借:生产成本104,400+50×800 144,400 贷:自制半成品-委外加工104,400 付工资、原材料等40,000 ⑸b整胎(小汽车)生产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144,400 贷:生产成本144,400 ⑸c小汽车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50,000,000×(1+17%)58,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00 ⑸d计算小汽车应交的消费税=50,000,000×8%=4,000,0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4,0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4,000,000 由于原来800个外胎已由江南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1,466.4元,可从中抵扣,故该批小汽车实际应交的消费税为3988533.6元(4,000,000-11,466.4)。 2、江南厂受托加工业务的相关处理为: ⑴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代管商品物资-南方公司(外胎1000个),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⑵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作: 借:生产成本57,800 贷:原材料20,00 应付工资20,000 应付福利费2,800 制造费用15,000 ⑶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南方公司时, a.视同代制品销售,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93,600+14,333)107,933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4,333 b.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57,800 贷:生产成本57,800 c.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代管商品物资-南方公司(外胎1000个)。 五、结语 笔者基于实务中,企业的外包业务日益增多、相关规范不明晰、会计从业人员对此类业务把握不准等实际,结合自己多年的财务顾问实践经验,探讨了企业外包业务的相关会计、税务处理问题,对其中的实务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归纳总结,希望能对实务界有所启发和帮助。笔者认为,本文如能引起会计界同行对此问题的共同关注,对笔者乃至实务界而言,将是一件幸事,期盼您的指教。 达到竞争领域领先水平,具有明显优势的能力。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