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地税函[2005]238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占用耕地建高尔夫球场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11-18
摘要:海航酒店控股集团公司于2003年租用国营兴隆华侨农场3800亩橡胶林地作为“生态公园”用地,其中1500亩已建成高尔夫球场。高尔夫球场用地为非农业生产建设用地,应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占用耕地建高尔夫球场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琼地税函[2005]238号         2005-11-18

万宁市农税局:

  你局《关于以“生态公园”名义占用耕地建高尔夫球场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海航酒店控股集团公司于2003年租用国营兴隆华侨农场3800亩橡胶林地作为“生态公园”用地,其中1500亩已建成高尔夫球场。高尔夫球场用地为非农业生产建设用地,应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5年11月18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