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取消市旅业交通建设附加费的通知 穗计城[2002]68号 2002-07-12 市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2002]24号)的精神,市旅业交通建设附加费于2001年6月1日起停止征收,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2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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