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023-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武汉市东西湖红十字会 2.武汉市蔡甸区红十字会 3.武汉市新洲区红十字会 4.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红十字会 5.秭归县红十字会 6.黄石市西塞山区红十字会 7.黄石市黄石港区红十字会 8.竹山县红十字会 9.咸宁市咸安区红十字会 10.潜江市红十字会 特此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7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