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收入即企业将自己的财产出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并从中收取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租金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这份文件在企业所得税上,对租赁期限跨年度的租金收入可有条件的改变按近于收付实现制来确定收入实现,即在租赁期内,对租金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条件一是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条件二是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二个条件均符合的,可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对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分期纳税。 如A商场将临街铺面租赁给B连锁零售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双方非关联方,约定租赁期开始日为2008年1月1日,租赁期2008年-2012年共五年,约定B公司分三期支付租金: 当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种情形营业税上500万元收入A商场应一次性申报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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