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2011-05-0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精神,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对截至2011年3月1日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确定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1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莆田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收购产自外地农业产品开具收购业务普通发票问题的批复》(莆国税政[2001]7号) 二、《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免税农业产品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莆国税函[2003]51号) 三、《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莆国税发[2004]26号) 四、《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两干等农业产品业务税收管理的通知》(莆国税发[2004]45号) 五、《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小规模企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由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莆国税发[2004]99号) 六、《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莆国税发[2004]113号) 七、《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莆国税发[2005]38号) 八、《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莆田金匙啤酒有限公司有关征税问题的批复》(莆国税函[2005]65号) 九、《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收购单位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莆国税函[2005]67号) 十、《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莆国税函[2005]68号) 十一、《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委托加工业务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莆国税发[2005]102号) 十二、《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酵母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莆国税函[2006]2号) 十三、《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啤酒酿造过程产生的废酵母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莆国税函[2006]49号) 十四、《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莆国税发[2007]3号) 十五、《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莆国税函[2007]79号) 十六、《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分集管理办法的通知》(莆国税发[2004]121号) 十七、《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纳税人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莆国税发[2005]66号) 十八、《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莆国税发[2005]86号) 十九、《莆田市国家税务局 莆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问题的通知》(莆国税发[2008]7号) 二十、《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莆国税函[2009]11号) 二十一、《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莆田市国家税务局 2011年05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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