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7月份个体工商户申报缴款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按季申报”工作,减轻纳税人负担,我省征收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为保证个体工商户二季度按季申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2014年7月份个体工商户的申报缴款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2日,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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