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 发改产业[2016]1982号 2016-9-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商务局: 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进口,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更好的发挥进口贴息政策在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上的积极作用,现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执行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541号)同时废止。 税屋附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201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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