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保理这个东西,说白了就是以债权为抵押或直接转让,先收回资金要花的情形。于此在实践当中,营业税下有的地方对于保理中间商采取的是差额计算的方式,有点创新。增值税下,基本上各地差额的小权利被剥夺了,增值税就是强制性的规定,这个小编认为是不错的,利于全国一盘棋管理。话说,深圳前海国税等税务机关还不错,专门对于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小编认为有一些还是值得探讨的。
借鉴一下天津在之前文件当中的描述保理是这样的:保理业务,是指销售商(债权人)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
(1) 先来过一下营业税下的保理业务的差额的做法
渝地税发〔201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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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关部门批准经营保理业务的单位从事保理业务的,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照“金融业——金融经纪业”税目全额缴纳营业税;利息收入应按照“金融业——贷款”税目,以取得的利息收入减除支付给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即包括原价收回应收账款与折价购入应收账款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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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货劳〔2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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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业保理公司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金融业一贷款”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其取得的利息收入减除支付给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后的余额。商业保理公司扣除上述款项,应取得金融机构利息支出单据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
纳税人兼营其他项目的,允许扣除的利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扣除的利息=利息总额×保理收入总额/经营收入总额。
对商业保理公司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金融业—金融经纪业”税目金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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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看看,营业税下的好日子,在增值税下暂没有变通的路子,因为利息不得抵扣,差额更没有给这个待遇。所以保理的公司基本上日子也难过的。这里的内容更多是给大家看看,了解保理公司作为中间倒手的事项。
(2) 税务机关对于保理的规定与理解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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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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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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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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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纳税人,以保理方式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应收租金的债权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改变其与承租方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应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承租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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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说明业务关系不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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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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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行业利息支出不能作进项抵扣、税负可能上升问题。这里需要先说明一下,保理行业在交营业税时,也是按利息全额5%交税,支出的利息不能差额扣除。改征增值税后,利息收入全额6%计销项,支出的利息也不能作进项,但企业的房租、水电费、办公用品等支出都可以抵进项,算下来,保理行业的税负应该不会增加,甚至企业成本支出大的,比如买一层办公楼,几年内都不用交增值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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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创新的营业税差额这脸打的,啪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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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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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资产转让开票政策有待明确。去年90号公告对保理方式转让租赁资产业务开票进行了明确。但是对于通过非保理方式,如资产证券化、直接转让等方式的开票方式未进行明确。
回复:
已报国家税务总局,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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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理解上可以参照,但是却是有重复计税的成本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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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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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行业纳税人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企业是否可以依据保理行业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答:可以开具专票,不属于贷款利息性质的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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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服务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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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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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租保理业务如何征收增值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或折价购入应收账款是否应从销售额中扣除?
回复:房地产企业将不动产销售给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再把不动产回租给房地产企业,期限届满后房地产企业再回购不动产,产权又过户于房地产企业,这属于“售后回租”服务;金融租赁公司将房地产企业的租金应收款卖给银行,银行获得了合同规定的租金应收款收款权。这属于“保理”业务。
由于售后回租保理整个业务两个环节的纳税人并非同一个,因此应当分别就其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税务处理。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保理服务在总局新的文件规定明确前,暂按照市局网页—营改增专栏—营改增政策指引第4期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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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没有查到4指引中的何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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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沿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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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保理行业的税率是多少?
实务中分两类:商业保理和银行保理行为。
银行保理融资,按贷款服务处理;税率6%。
商业保理:1、保理融资,按贷款服务处理,税率6%,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保理服务,按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处理,税率6%,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应收债权转让,按金融商品转让处理,一年内盈亏相抵后计算销售额,税率6%,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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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业保理中的第3,小编认为有探讨,债权属于金融商品不明确,一年相抵计算,这话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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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公司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是否符合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指引里的15%?
保理属于金融服务业。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14】26号文),未给予金融服务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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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两得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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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公司从母公司或集团内部取得资金所支付的资金成本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母公司或集团取得的借款利息,可以免税吗?
保理公司从母公司或集团内部取得资金所支付的资金成本属于贷款利息费用,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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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成本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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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编的理解
第一,商业保理公司,营改增后,营业税的差额被增值税的贷款服务利息支出不得抵扣给说再见了,所以心里有不开心,税负高,有想法,这个你们就多呼吁吧,没有别的招。要不就等到贷款服务可抵扣的那个未来。
第二,如果如融资租赁公司将债权转让给银行,如追索权和无追索权,那前者视为贷款,取得利息可以差额,这个只有你们融资租赁公司可用上。保理公司嫉妒哈。同理,你们继续给承租方开具发票(具体是过渡期售后回租会有差异)。如果是真转让了,相当于银行不带追偿取得了,那按照90号公告也并不是说银行要给承租方开具发票,但此时如果融资租赁公司开具发票计税,那只能算银行的利息单差额了。那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就自己的部分计税,是两个各自的业务的处理。不过基于风险考虑,银行通常也多选择的是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