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部分废止] 中评协[2007]189号 2007-11-28 税屋提示——
1.依据中评协[2017]39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的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本法规中的《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废止。 2.依据中评协[2017]38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本法规中的《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废止。 3.依据中评协[2017]34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的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本法规中的《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废止。 4.依据中评协[2017]47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的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本法规中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废止。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协会将上述资产评估准则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8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9年发布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评协字[1999]53号)同时废止。 税 屋附件: 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2.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4. [附件废止]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5. [附件废止]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6. [附件废止]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7. [附件废止]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7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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