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部分表证单书使用问题的通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整体部署,省、市税务局挂牌至县税务局挂牌期间(以下称“过渡期”),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出具的20个表证单书正文仍可能出现“国税”“地税”字样(附清单),该类表单在过渡期内仍真实有效。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