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条 金融资产管理(不良债务)服务 一、双方承认在不良债务服务领域存在互利互惠的机会,愿共同在该领域促成更多机会。 二、中国应允许美国金融服务提供者从省辖范围牌照开始申请资产管理公司牌照,使其可直接从中资银行收购不良贷款。中国在授予新增的全国范围牌照时,对中美金融服务提供者一视同仁,包括对上述牌照的授予。 三、美国将继续允许中国金融服务提供者在美参与不良贷款的收购和处置。 第4.6条 保险服务 一、中国不迟于2020年4月1日,应取消寿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并且允许美国独资保险公司进入上述领域。中国确认不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美资保险公司在华全资拥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置限制。 二、中国不迟于2020年4月1日,应取消对所有保险领域(包括保险中介)的经营范围限制、歧视性监管流程和要求,以及过于繁重的许可和经营要求,并应及时审核和批准美国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交的任何保险服务牌照申请。根据上述承诺,中国确认已取消关于新设立外资保险公司30年保险业务经营资历的要求。 三、美国承认目前有中国再保险集团等中国机构的申请尚未批准,并确认将及时考虑此类申请。 第4.7条 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服务 一、每一方应基于非歧视原则审核和批准对方金融机构的证券、基金管理或期货牌照的合格申请。双方确认对方拥有牌照的金融机构有权提供己方拥有牌照的金融机构在上述领域内获准提供的完整业务范围的服务。 二、中国不迟于2020年4月1日,应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并允许美国独资的服务提供者进入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服务领域。 三、中国确认,从2019年7月5日起大幅降低对证券服务提供者控股股东的高额资产净值要求。 四、中国确认,当现有美资参股的证券公司变为美资控制、美资控股或美资全资拥有时,允许其保留原持有牌照。 五、双方应确保不存在针对对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歧视性限制。中国应确保不存在对美国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H股(即在港交所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的股票)的限制,合格的美资控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可基于个案处理方式获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六、双方确认在期货产品方面不存在针对对方机构的歧视性限制,包括允许对方机构投资己方国内机构获准投资的完整业务范围的期货产品(包括金融、利率和汇率期货)。 七、美国承认目前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国机构的申请尚未批准,并确认将及时考虑此类申请。 第五章 宏观经济政策、汇率问题和透明度 第5.1条 总则 一、每一方应彼此尊重对方依据国内法律行使货币政策自主权。 二、双方认识到,强劲的经济基本面、稳健的政策和具有韧性的国际货币体系对于汇率稳定至关重要,从而促进强劲、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投资。实行灵活汇率制度在可行的情况下能够起到吸收冲击的作用。 三、双方共同的目标是奉行增强经济基本面,促进经济增长,提升透明度并避免不可持续的外部失衡的政策。 四、双方应恪守各自在G20公报中关于汇率的承诺,包括避免竞争性贬值、避免将汇率用于竞争性目的。 第5.2条 汇率政策 一、每一方确认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协定约束,避免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体系以阻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或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二、每一方应该: (一)实现并维持市场决定的汇率制度;以及 (二)增强经济基本面,以巩固有利于宏观经济和汇率稳定的条件。 三、双方应避免竞争性贬值,避免将汇率用于竞争性目的,包括对外汇市场进行大规模、持续、单向干预。 四、双方将保持经常沟通,并就外汇市场情况、活动与政策进行沟通协商。双方将就IMF对各自的汇率评估进行沟通协商。 第5.3条 透明度 一、双方确认按规定时间公开披露以下数据: (一)每月结束后不迟于30天内,按照IMF关于国际储备和外币流动性的数据模板,公布每月外汇储备和远期头寸数据; (二)每季结束后不迟于90天内,公布每季度国际收支金融账户的子项数据,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与其他投资(贷款与应收款);以及 (三)每季结束后90天内,公布每季度货物与服务进出口情况。 二、双方重申并应继续同意IMF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在IMF执董会议后四周内,公布IMF关于本方的第四条款磋商报告,包括对本方汇率的评估情况;以及 (二)确认加入IMF官方外汇储备货币构成调查(COFER)数据库。 三、如果IMF未公开如本条第2段所述信息,未被公开的一方应主动要求IMF予以公开披露。 第5.4条 执行机制 一、汇率政策及透明度出现的问题,应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或美国财政部长向第七章(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中建立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安排提交。 二、如双方无法在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安排下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或美国财政部长也可请求IMF在其职权范围内: (一)对另一方的宏观经济和汇率政策、数据透明度以及报告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或 (二)发起正式磋商并提供适当的意见。 第六章 扩大贸易 第6.1条 目标 一、双方承认,本协议以及中国正在采取的开放经济和改善贸易体系的举措所带来的贸易和经济结构变化,将有助于扩大贸易流,包括显著增加美国和其他国家对中国的商品和服务出口。 二、双方认为,两国贸易具有高度的互补性,扩大贸易合作有利于改善双边贸易关系、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双方认识到,美国生产并能够供应品质高、价格竞争力强的商品和服务,而中国需要增加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的进口,以满足中国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要。 四、双方因此寻求开展建设性合作,以改善双边贸易关系,探索采取适当举措便利贸易增长。 第6.2条 贸易机会 一、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两年内,中国应确保,如附录6.1所示,在2017年基数之上,扩大自美采购和进口制成品、农产品、能源产品和服务不少于2000亿美元。具体而言,中国应确保: (一)在制成品方面,如附录6.1所示,在2017年基数之上,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329亿美元,2021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448亿美元。 (二)在农产品方面,如附录6.1所示,在2017年基数之上,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25亿美元,2021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95亿美元。 (三)在能源产品方面,如附录6.1所示,在2017年基数之上,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85亿美元,2021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339亿美元。 (四)在服务方面,如附录6.1所示,在2017年基数之上,中国2020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128亿美元,2021日历年自美采购和进口规模不少于251亿美元。 二、双方应视情明确附录6.1中二级目录产品的采购和进口增加额。 三、双方预测,从2022日历年至2025日历年,中国自美采购和进口制成品、农产品、能源产品和服务将继续保持增长方向。 四、美国应确保采取适当举措,以便有足够的美国商品和服务供中国采购和进口。 五、双方承认,将基于市场价格和商业考虑开展采购活动。而且在特定年份,市场状况可能会影响采购的时点,尤其是在农产品采购方面。 六、中美两国的官方贸易数据应用于判定本章节是否得到落实。如果基于各自贸易数据分析得出相互矛盾的评价,双方应就此进行磋商。 七、如中国认为其落实本章节义务的能力受到美国采取或未采取行动或美国内其他情况的影响,中国有权提出与美国进行磋商。
2应美国请求,中国除此处列出的最低额外,在本章节覆盖范围内,将每年尽量增加50亿美元的农产品进口。 3包括所有其他农产品,例如苜蓿草、柑橘、乳制品、膳食补充剂、蒸馏酒精、干酒糟、香精油、乙醇、新鲜胡萝卜、水果和蔬菜、人参、宠物食品、加工食品、坚果和酒。 4包括龙虾。
6除金融服务、保险和云服务外,所有服务数据表示跨境服务供给(模式1)。金融服务、保险和云服务数据包括跨境服务供给和通过商业存在提供的服务供给(模式3)。 本附件只以英文作准;在双方完成并核实共同认可的中文译文 后,该中文文本与英文文本应同等作准。 第七章 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 第7.1条 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安排 一、为确保本协议得到迅速有效履行,双方建立以下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安排(“本安排”)。 二、本安排的目标和任务是有效履行本协议,以公平、快速和秉持尊重的方式,解决双边经贸关系中的问题,避免经贸纠纷及其影响升级扩散至双边关系的其他领域。双方认识到就此加强双边沟通的重要性。 第7.2条 本安排架构 一、高层参与。双方应建立“贸易框架小组”,应由中国国务院分管副总理和美国贸易代表牵头,以讨论本协议的落实情况。“贸易框架小组”应讨论: (一)本协议整体落实情况; (二)协议履行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双方未来工作安排。 双方应恢复宏观经济会议,以讨论综合性经济问题,应由中国国务院分管副总理和美国财政部长牵头。双方应尽一切努力确保“贸易框架小组”会议和宏观经济会议都高效,以解决问题为导向。 二、日常工作。本安排应包括各自设立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 (一)中国应在国务院分管副总理领导下,设立中国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指定一位副部长作为牵头人。美国设立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应由一位副贸易代表作为牵头人; (二)每一方应指定一位官员(“指定官员”)协助本安排的工作。在本协议生效日前,每一方应提供各自指定官员的联系方式。每一方应视需要更新相关信息; (三)“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应:一是评估本协议履行相关的具体问题;二是接受任何一方提交的与协议履行相关的申诉;三是尝试通过磋商解决争端。为开展相关工作,各自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可以向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政府部门咨询。 第7.3条 信息请求 一方可在会议中或会议前,请求另一方就本协议履行相关事项提供信息。另一方应提供含有所需信息的书面回复。一方如果无法提供所请求的信息,应在回复中具体解释无法在时限内提供该信息的原因,并明确将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时间。本条款应不要求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保密信息。 第7.4条 争端解决 一、申诉。如一方(“申诉方”)认为另一方(“被申诉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申诉方可向被申诉方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提出申诉(“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包含足够信息以使被申诉方能够对事项进行适当评估。申诉可以但不必要包含,能够识别涉事公司的信息或商业保密信息。申诉及任何相关信息或事项均属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与“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之外的其他人分享。 二、申诉范围。 (一)本协议生效后出现的所有问题,均可提交争端解决程序; (二)一方在本协议生效前采取的措施,包括一项行动,如在本协议生效后得到保留或持续存在影响,也适用争端解决程序。如果申诉涉及此类措施,申诉方应向被申诉方提交相关措施持续存在影响的说明。 三、评估。被申诉方应启动并完成对申诉的评估。被申诉方应考虑申诉所涉问题的事实、性质和严重程度。评估完成后,指定官员应启动磋商。 四、争端解决程序。双方将按照以下程序,以最高效的方式尝试解决申诉: (一)如果指定官员未能解决申诉,可将该项关注提交至中国 指定的副部长和美国指定的副贸易代表处理。如果申诉在副部级层面未被解决,申诉方可将该问题提交至中国国务院分管副总理和美国贸易代表; (二)如果中国国务院分管副总理和美国贸易代表举行的会议未解决申诉方关注,双方应就申诉方所受损害或损失的回应快速进行磋商。如果双方就上述回应达成共识,该回应应得到履行。如果双方未就上述回应达成共识,申诉方出于防止局势升级、维护正常双边贸易关系的目的,基于磋商中提供的事实,可能求助于采取行动,包括停止其在本协议下的某一义务,或采取其认为适当的、以相称的方式实施的补救措施。在申诉方行动生效日之前,被申诉方可启动中国国务院分管副总理和美国贸易代表之间的紧急会议。如被申诉方认为申诉方依照本项采取的行动基于善意,被申诉方不会采取反制措施,或否则挑战相关行动。如被申诉方认为申诉方的行动基于恶意,其救济手段是向申诉方提交书面通知退出本协议。 五、尽管有本条 第四款第(一)项的规定,如中国国务院分管副总理或美国贸易代表认为某一履行问题是紧急事项,他们其中一位可在双方的会议上直接提出该事项,而无需先在较低级别的会议上进行讨论。如果无法为此及时召开上述会议,申诉方可依照本条第四款第(二)项求助于采取行动。 第7.5条 履行期限 本安排与本协议应同步生效,有效期与本协议应相同。双方可在“贸易框架小组”会议上对本安排进行评估,并讨论对本安排如有的必要调整。 第7.6条 其他 一、双方确认各自在世贸组织协定和其他共同参加的协定项下相互间的现有权利和义务。 二、如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双方不可控的不可预料情况,导致一方延误,无法及时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双方应进行磋商。 税 屋附件: 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安排工作流程会议安排 一、“贸易框架小组”会议应每6个月举行1次。 二、宏观经济会议应定期举行。 三、每一方“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办公室”负责人应每季度举行1次会议。 四、每一方指定官员至少应每月举行1次会议。 五、本协议生效后最初2年,可适当提高上述会议的频次。会议可当面进行,或可通过双方可用的其他方式进行。 对信息请求的回应 按照第7.3条,在一方请求提供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另一方应予回复。 争端解决时限 一、按照第7.4条第三款,被申诉方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并完成对申诉的评估。 二、按照第7.4条第四款第(一)项: (一)指定官员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21个日历日内达成解决方案。 (二)如果指定官员未解决申诉,中国指定的副部长和美国指定的副贸易代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达成解决方案。 (三)如果申诉在副部级层面未得到解决,且申诉方将其提交至中国国务院分管副总理和美国贸易代表,上述官员应在申诉方提请召开会议之日起的30个日历日内举行会议。 三、按照第7.4条第五款,如中国国务院分管副总理或美国贸易代表提请就紧急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应在收到该提请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召开。 四、双方可书面同意延长本附件所列时限。 五、本附件有关工作日期按照被申诉方政府的官方日历计算。 第八章 最终条款 第8.1条 附件、附录和脚注 本协议附件、附录和脚注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8.2条 修订 一、双方可以经书面同意修订本协议。 二、修订应当自双方相互书面通知已按照各自国内适用程序批 准相关修订60日后生效,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日期起生效。 第8.3条 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应自双方签字后30日内或双方相互书面通知已完成各自国内适用程序之日起生效,二者以孰早为准。 二、任何一方可通过向另一方提供书面终止通知终止本协议。该终止应自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之日后60日起生效,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日期起生效。 第8.4条 进一步谈判 双方将就进一步谈判的时间达成一致。 第8.5条 关于实施措施的通知和公开征求意见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每一方应为实施本协议拟采取的所有建议措施提供不少于45天的公众评论期。每一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采取的最终措施或对现有措施的修订,应考虑另一方提出的关切。 第8.6条 作准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下列代表经各自政府授权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本协议一式两份,于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代表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 代表 人民日报解读: 当地时间1月15日,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的共同努力,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中美双方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最终条 款九个章节。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美方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实现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协议文本主要内容是什么?该如何解读?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权威专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需要。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内容总体是平衡的中美双方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商业秘密保护、与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专利有效期延长、地理标志、打击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的盗版和假冒、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以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执行和程序等方面达成共识。 “协议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符合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是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需要。”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认为,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双方相向而行所达成的共识,符合中方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改革方向,有利于保护创新,有利于国外知识产权更多地进入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企业。 比如,关于加强一般专利和商标保护。很多中国知名企业也会碰到商标“被抢注”的现象;有些个人为了谋取利益,甚至一次恶意注册几百个商标。而建立打击恶意注册商标的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中国市场上所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再如,关于加强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打击侵权假冒。高凌云认为,这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创新,激发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从协议文本看,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内容总体是平衡的。”高凌云说,在知识产权方面,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互惠互利的,既保护美国企业,也保护中国企业,既保护美国企业到中国的投资,也保护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把知识产权保护好,也有利于更多国外知识产权和外资进入中国。 ◎进一步完善在技术转让方面的制度,完全符合中方改革开放方向。双方在技术转让方面权利义务对等在技术转让方面,中美双方达成了一系列共识。协议强调,双方企业可以自由进入对方市场,并且进行公开、自由的运营;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按照市场原则自愿进行,政府不支持、指导自然人或者企业开展扭曲竞争的,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对外投资。 “事实上,中国从来没有强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的政策。保障企业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有利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向。”高凌云说。 高凌云说,值得注意的是,在技术转让这一章节,双方达成的所有协议都是权利义务对等的。比如,双方收购、设立合资企业时,不得强制对方转让技术;不能通过行政管理、行政许可等要求,强制对方转让技术;双方不得将转让技术或者使用对方技术作为市场准入的条 件;双方保持行政管理、行政许可透明,在行政监管审查过程中对企业敏感技术信息保密;双方保证对对方企业的执法透明、公平等。“这份双方平衡的协议,有利于保障我国企业在美国更加公平地开展业务。”高凌云说。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积极履行在技术转让方面的承诺。“进一步完善在技术转让方面的制度,完全符合中方改革开放方向,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创造更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型国家发展的更大动力。”高凌云说。 ◎增加中美农业合作有利于满足我国消费需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根据协议,中美将加强和促进双方农业领域合作。“总体看,农业协议是平等互利的,我国农民和农业发展将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研究院、经济学院教授程大为说。 协议提出,中方将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完善小麦、玉米、大米关税配额管理办法。程大为表示,按照配额管理,中国一年将进口总量2000多万吨的谷物,占全年粮食消费量的比例不过3.4%,即便全部用完配额,对国内市场影响也很小,“中国人的饭碗依然端得稳,饭碗里装的主要仍是中国粮。”程大为说。 在经贸磋商期间,美国已发布最终规则,承认中国鲇鱼监管体系与美国等效,允许中国的熟制禽肉输美。协议规定,美国将允许中国产香梨、柑橘、鲜枣等农产品出口美国。美方作出的这些承诺将带给中国农业企业和农民更多市场机会。 根据协议,中方将增加对美国乳品、牛肉、大豆、水产品、水果、饲料、宠物食品等农产品进口,今后两年平均进口规模为400亿美元。在程大为看来,中美双方农业互补性很强,是天然的农业合作伙伴,扩大自美农产品进口有利于满足我国消费需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2018年,我国大豆消费量为1.05亿吨,国内产量仅1600万吨,缺口十分明显。扩大进口美国大豆,将有效缓解国内紧缺,满足国内饲料蛋白需求。此外,我国农产品消费结构正在升级,扩大进口有利于优化食品结构、丰富百姓餐桌、更好满足美好生活需要,也有利于节约资源,推动国内农业加快创新步伐、提高生产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中方增加自美进口农产品,要基于市场原则,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美国农产品的价格应当有竞争力,必须符合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这就意味着,美国企业想在中国市场上获得份额,必须提高竞争力,让中国企业和消费者自愿购买,这也避免了部分美国供应商‘坐地起价’的可能。”程大为说。 ◎金融服务开放对双方都是利好,相关承诺与近年来中国自主、有序推动的金融业开放是一致的 根据协议,中美双方将在银行、证券、保险、电子支付等领域提供公平、有效、非歧视的市场准入待遇。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东艳认为,金融业对外开放是中国长期以来的既定方针。近年来,中国自主推动了新一轮金融业开放,大幅放宽了外资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市场准入。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基本涵盖了协议中关于金融服务的内容,并对所有国家的金融机构都一视同仁。 “金融服务开放对双方都是利好,协议中既有中方的承诺,也有美方的承诺,将有利于中国金融企业更好走出去,到美国开展业务。”东艳说。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金融服务开放后,更多外资企业可能进入中国,是否会对金融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扩大金融服务开放更多体现为商业领域合作,与资本账户等方面的开放是两回事,不会对国家金融安全带来不利影响。”东艳表示,从协议内容和近年来的金融开放实践看,中国的金融业开放并非一放了之、放任自流,金融监管部门还将持续完善监管体系,使监管水平与开放程度相适应,进一步保证国家金融安全。 东艳认为,我国已经成为银行业总资产规模全球第一、保费收入全球第二的金融大国,中国金融企业完全有能力与国际金融巨头同台竞技,并在你追我赶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双方就汇率问题达成平等互利的共识,协议相关内容绝非《广场协议》的翻版中美经贸摩擦中,汇率问题一度是争议焦点之一。此次签署的协议中,双方就汇率问题达成平等互利的共识,并明确了汇率问题上两国都要平等对待,权利和义务要平等,双方都要尊重对方货币政策自主权等重要原则。 东艳表示,中美作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经济体和SDR篮子货币国家,就汇率问题达成平等互利的共识,既有利于两国增进互信、协商解决分歧,也有利于全球外汇市场的有序运行,为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历史上,美国曾通过《广场协议》迫使日元大幅升值,以此来削弱日本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一些人担心,协议相关内容是不是《广场协议》的翻版?会不会对人民币汇率稳定和出口产生负面影响? “协议相关内容绝非《广场协议》的翻版。”东艳表示,此次协议中有关汇率的内容,体现出平等互利和尊重对方货币政策自主权的原则,包括不搞竞争性贬值、不将汇率用于竞争性目的,这从根本上保障了我国汇率政策自主权,不会带来像《广场协议》那样的不利后果。 此次协议中双方均认可,汇率问题与汇率评估本质上是一个多边问题,任何一方不能单独做判断。这将有助于妥善解决美方一些人乱贴“汇率操纵国”标签等问题,减少中美在汇率问题上的争议和分歧,保持外汇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扩大自美进口规模符合我国既定方针和现实所需,将由中国企业和消费者根据市场原则自愿购买,政府不会为实现这一规模而采取行政指令、财政补贴等方式 协议提出,中方将扩大自美农产品、能源产品、工业制成品、服务产品进口,未来两年的进口规模,要在2017年基数上增加不少于2000亿美元。对此,程大为认为,“中美双边贸易具有很强互补性。扩大进口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适应消费需求、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程大为表示,中方从不刻意追求贸易顺差,始终追求自由贸易,坚持通过扩大进口实现外贸平衡发展。连续两年举办进博会、大幅度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已经充分说明,扩大进口是中方的既定方针和一贯的工作方向。 扩大进口符合经济规律。与美国相比,中国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领域尚有差距,扩大自美进口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内企业创新能力和经营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加自美能源进口,将有助于我国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化,保障能源供给安全。而且双方将基于市场价格和商业考虑开展采购活动。 扩大进口会不会冲击中国产业?程大为认为,短期看,扩大进口可能会影响部分中国企业的市场空间,但看大局、看长远,技术进口的溢出效应、先进管理理念和机制的引入以及外部压力和良性竞争的倒逼都将有利于我国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未来两年自美进口增加不少于2000亿美元能否实现?程大为认为,首先,我国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市场和4亿中等收入群体,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对中国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要有足够信心。其次,不少于2000亿美元的商品将由中国企业和消费者根据市场原则自愿购买,“政府不会为实现这一规模而采取行政指令、财政补贴等方式。”此外,为实现这一规模,美方也要创造有利条件,应确保采取适当举措以便有足够的美国商品和服务供中国采购和进口。这还将推进美国将一些中国企业移出“实体清单”,“如果中国企业因为‘实体清单’限制而在经营上受到影响、采购能力打折,无法进口足够的产品和服务,那么责任就完全在美方。”程大为说。 扩大自美进口,会不会影响其他贸易伙伴的利益?程大为认为,“中国市场空间巨大,也始终欢迎各国供应商平等竞争,只要各国的产品和服务足够优质,就不愁在中国市场找不到空间。” ◎在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中,中美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对等,它决不是美国监督中国的单边机制协议按照对等原则,明确了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对此,复旦大学网络空间研究基地主任沈逸认为,这是全球化背景下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 这一机制是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之外,为中美两国解决贸易纠纷增加了一种新渠道。沈逸认为,“这一机制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坚持了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双方将保留各自在WTO项下的基本权利。在此基础上,双方能够及时就重大贸易问题开展双边磋商,能够有效避免贸易冲突升级,维护贸易关系稳定发展。” “在这个机制中,中美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对等,它决不是美国监督中国的单边机制。不仅允许美方就扩大商品进出口发起磋商,中方同样也可以就扩大进出口发起磋商。”沈逸说,如果中国愿意进口美国某种商品,而事实上存在进口难度,即所谓“想买,买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动发起双边磋商,邀请美方到谈判桌上谈一谈,这就为我进口美国限制性商品搭建了“梯子”。 “比如,以前美方在一些高科技领域对我实行出口管制,连谈判的可能都没有。如今,有了这个磋商机制,我们就能够就扩大美高科技产品进口发起磋商,这就为我进口相关高技术产品提供了可能。”沈逸说。 中国国经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表示,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是经过中方艰苦谈判取得的。这是一个比较平衡、比较公平的机制,体现了对等原则。这一机制与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不是取代关系,而是一种补充和创新,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 “现在全球化、信息化深入推进,经贸发展日新月异,多边规则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在WTO加快改革的背景下,中美双方通过协议明确了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多边机制改革进行了探索,对其他相关国家妥善解决贸易争端也具有借鉴意义。”张燕生说。 ◎关税退坡符合第一阶段谈判预期,为下一步谈判争取了主动协议推动美方实现对华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折,包括暂停原定去年12月15日要加征的关税,并将去年9月1日生效的对华加征关税税率从15%降至7.5%。对此,沈逸认为,目前中美之间达成的是第一阶段协议,关税退坡也是阶段性的,符合预期。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美方一些人近两年频频舞动关税大棒后,第一次对有关贸易相关方做出关税退让,充分证明中方谈判取得了重大成果。 沈逸认为,谈判是一个相互博弈的过程,也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目前,相当一部分商品在关税退让后,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是能够对冲和消化的,也为下一步谈判争取了主动。 “随着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成熟和完善。经过经贸摩擦洗礼,中国企业将更加强大。”沈逸表示。 张燕生认为,在目前阶段,7.5%的关税额度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随着下一阶段中美经贸谈判的深入推进,中方完全有信心、有办法、有能力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美经贸关系行稳致远。”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经过近两年的艰苦谈判,中美双方最终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体现了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中国,有利于美国,也有利于全世界,能够有效稳定市场、稳定预期,符合各方利益,也符合中国全方位扩大开放的大格局。协议的达成,推动中美经贸关系重回正轨,为世界各国处理经贸摩擦提供了典范。 中美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关系不断发展,贸易和投资等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实现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同时也应看到,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和贸易大国,中美两国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制度不同,而且经贸交往规模庞大、内涵丰富、覆盖面广、涉及主体多元、利益深度交融,产生一些矛盾分歧在所难免,解决中美经贸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中国始终坚持,分歧和摩擦最终需要通过对话和磋商来解决。协议的签署,意味着对话磋商取得了初步进展,但这也只是解决问题过程中的一部分。对此,我们需要保持平常心,继续以理性和建设性的态度解决问题,坚持采取合作的方式推动达成互利双赢的协议。当然,在朝着更好方向努力的同时,我国也具备强大的能力、做好了扎实的准备,足以应对各种挑战与压力。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下一步,中国将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既定方向和节奏,坚持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实现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创造世界经济更加美好的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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