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除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以外的其他业务形成的收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错弊有以下几种: 1.其他业务收入入账时间提前或拖后 (1)入账时间提前。有的企业往往在月末或年末,为完成利润指标,掩饰亏损,而把应在下月或下年度入账的收入列入本期。 2.其他业务收入入账金额不正确,漏记、虚增、嘲瞒其他业务收入 (2)少计或不计其他业务收入(尤其是一些不经常发生的收现业务),从而达到隐瞒利润,私设“小金库”,或个人贪污、挪用的目的。 3.其他业务收入列示的内容、范围不符合规定 各个企业在列示其他业务收入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但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少交税金的目的,把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中。 4.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不规范 具体包括以下4种情形: (1)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费用”等账户。 (2)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而记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直接冲销“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没有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3)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只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没有相应结转成本和支出,违背了配比原则。 (4)将属于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或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的收入误列作其他业务收入。如某企业将处理固定资产的净收益36 000元做了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36 000 上述问题表现在此项净收益应列作营业外收入,而该企业却列作了其他业务收入,对此项收入如果缴纳了营业税,便造成了多纳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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