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税发[1998]122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04-08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124号)转发给你们,从6月1日起执行,原我局下发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费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1998]420号)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云国税发[1998]122号             1999-04-08

  税屋提示——依据云国税函[2007]574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09月0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124号)转发给你们,从6月1日起执行,原我局下发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费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1998]420号)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1999年04月08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