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企业经税务检查后有所得额,要对我进行处罚,我现在是免税企业,不需要纳税,为什么对我处罚?处罚以什么作为基数? 吉地税所字[1997]7号规定: (1) 减税企业检查后有所得额的,应按该企业现行的减税政策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然后再以查出的全部否支额为依据计算确定罚款数额;无所得额的,不征税,只根据查出的调整额为依据计算罚款数额。 (2) 免税企业检查后有所得额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以查出的调整额为依据计算确定罚款数额。 (3) 罚款的计算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提示:您是免税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要对您的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果属于偷税,则按偷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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