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职工或社会公众借款的利息税代扣率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0
摘要:  问: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从2007年8月15日起,已调整为5%,那么企业向职工或社会公众借款,其支付利息时所代扣的利息税是否也可按5%计算?   答:如果您企业通过金融机构支付利息,是需要按国家规定的5%代扣利息税。
  问: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从2007年8月15日起,已调整为5%,那么企业向职工或社会公众借款,其支付利息时所代扣的利息税是否也可按5%计算?
  答:如果您企业通过金融机构支付利息,是需要按国家规定的5%代扣利息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