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营[2007]236号 2007-06-05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的通知》(国税函[2007]41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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