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减负知多少?

来源:民商 作者:童芬芬 人气: 时间:2012-10-23
摘要:时隔仅9 个月,关于结构性减税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做出了一项重大决定。   即自8 月1 日起至年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简称 营改增 ) 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

      时隔仅9 个月,关于结构性减税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做出了一项重大决定。

  即自8 月1 日起至年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简称“营改增”) 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 个省(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话音刚落,新新一轮“营改增”试点工作便已陆续在多个省份开始热热闹闹地拉开了序幕。在一片叫好声中,不禁有人提出疑问,对于长期“肩负重担”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来说,“营改增”能够切切实实为企业在税负方面“减压”多少?

  缘何急速扩围?
  作为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措施,“营改增”从一开始便受到了诸多关注。一方面,增值税在全国税收收入格局中占有颇高比重;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对营业税收入的高度依赖。

  而“营改增”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意在减少重复征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相关行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上海便是首个试点地点。

  经过了7 个月的推行,在今年7 月25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监管层再次作出重要决定,“营改增”试点地区由上海一地扩张至10 个省( 市)。根据规定,上述试点地区应自8 月1 日起开始面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但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其中,北京市为2012 年9 月1 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 年10 月1 日,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 年11 月1 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 年12 月1 日。

  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 和13% 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 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 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 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 税率等等。

  税制改革,一般试点时间较长,比如2008 年进行的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改革,之前在东北三省试点近两年。

  又如房产税试点改革,从去年2 月28 日起,至今也有一年半时间。

  此次,“营改增”试点时间之短、扩围幅度之大远远超出了市场预期,究其根源,业内人士认为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即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倒逼改革提速。

  国家统计局7 月13 日公布,2012 年上半年GDP 同比增长7.8%,其中第二季度GDP 同比增长率为7.6%,降至3 年来最低,这表明实体经济下行趋势仍在继续,中国经济放缓压力依旧不小。由此,稳增长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但是如何稳增长?业内人士认为,选项之一就是调结构转方式,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这是本次调结构转方式的主攻方向,也是“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据统计,在每投资100 万元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中,重工业是400 个,轻工业是700 个,服务业是1000 个。服务业发展对解决就业问题有巨大推动作用,而充分的就业又是激活居民消费、拉动内需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此,能够推动经济转型、减少第三产业重复征税和减轻企业负担的“营改增”成了中央调控政策的重头戏被提上议事日程。

  与此同时,也是得益于上海试点效果好于预期,推动了“营改增”的步伐。根据财税部门已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营改增”上海试点后,企业整体税负下降明显。

  截至6 月15 日申报期结束,上海共有13.5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税负下降的占近9 成,约有12 万户。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累计7 .2 亿元,与原先缴纳营业税相比,税负减轻4 .9 亿元,降幅约为40% ;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累计77.3亿元,也比按计征营业税税额减少4.24亿元。从中不难看出,试点行业“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的受益程度更为明显。

  但值得一提的是,也有个别企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

  另外,从税收改革规律来看,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局面,导致税收对产业之间的调节不公平。同时,当前税收结构方面存在流转税比重过大,所得税等直接比重过小,导致以现价为计税依据的税收高速度增长,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通货膨胀加剧和企业税负过重。

  因此,依据统一税制、公平税负、调节贫富差距等税收规律,增值税改革是一个总枢纽,必须尽快推进。

  “爱与哀愁”
  上海试点运行半年以来,总体成效值得肯定,“营改增”从体制上解决了营业税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

  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相关企业的税负,但是也应当看到,这当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少数行业和企业面临税负增加的负担,而非一味地减税。

  作为结构性减税的一部分,外界普遍预期“营改增”之后,大部分企业税负将会下调,但上海市改革试点的效果显示,由于行业税率划分不够细致,部分企业税负却出现大幅增长现象,这点在上海的交通运输行业以及物流行业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根据公开资料,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景气调查结果显示,自今年1 月1 日在上海试点“营改增”以来, 28% 的航运企业家认为税制改革使企业税负大幅增加,仅有6% 的航运企业家认为企业税负大幅减轻;此外,港口行业中,有51.61% 的港口企业家认为税制改革将导致港口企业税负大幅增加,39% 的港口企业家认为“营改增”对港口企业税负影响不大。

  其次是物流行业。上海一家物流配送中心财务部负责人表示,“改革实行第一个月我们核算成本之后吓了一跳,税收成本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还增加了近10%。”

  她解释说,自己所在企业原来缴纳营业税时,是营业额的3%,“营改增”后抵扣税率为11%,但是由于物流行业自身的工作特点,终端工作完成者都是个体户,没有开出增值税发票的能力,不仅如此,由于能源等领域并非此次“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作为物流企业成本的大头——成品油费用支出,自然无法获取增值税发票,公司虽然有这两部分成本支出,却收不回可以抵扣的发票。而可以开具增值税的项目,却因种种原因供应商无法全额开出,结果税率就由3% 变成了结结实实的11%。

  今年3 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曾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参与试点的上海21家物流企业中,67% 的试点企业所缴纳的今年1 月的增值税比以往缴纳的营业税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 万元,个别大型物流企业的税负增加了100 万元。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上调幅度较大,而企业可抵扣项目较少。

  在经济下行压力日益增大的今天,“营改增”试点城市扩大一些,步子迈大一点,势必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

  但是,也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从中获益。我国营业税设有9 个税目,分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上海试点的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具体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等六个方面。所以只有部分行业税收负担减轻。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上快递扩大,但试点行业并没有改变,仍然沿用上海的“1+6”模式和试点方案。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等6 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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