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如何适应“营改增”?听听中国交建财务总监怎么说

来源:中国交建 作者:中国交建 人气: 时间:2016-06-24
摘要:【编者按】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建筑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相关企业又该如何适应“营改增”?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交建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傅俊元。

建筑企业从粗放走向精细

记者:有人认为,“营改增”后,若不能及时、足额获得增值税发票抵扣,将导致交通建设企业的运营成本陡增。也有人提出,现在交通建设领域多采取联营挂靠模式经营,“营改增”之后要交11%增值税,对企业来说将是巨大的挑战。您是否赞同这些说法?

傅俊元:这两个问题从表象上看,是“营改增”后税金计算依据、税率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挑战问题,但从实质上看归根结底是企业的内部管理问题。

由于建筑行业跨地域广、人员流动性大、地处偏僻的特殊性,营业税下税收征管个性化特点比较突出,造成建筑企业内部管理相对粗放、默认了建筑市场的一些不规范做法。“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票据管理非常严格,企业上下游之间环环相扣,层层开票、层层抵扣,这就要求企业的管理要从相对粗放向日益精细化迈进,什么时候开票、什么时候取票都要有统筹规划,不能再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了。 

还有就是对供货商、分包商的选择,能不能提供发票、提供的发票能不能抵扣、选取谁更有价格优势等,都是企业应该考虑的因素。这直接决定了企业是否可以及时、足额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进项抵扣是否充分,是否可以有效降低计税基数。

“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从原来的3%或5%上升到11%,如果不从进项抵扣上下功夫,势必会造成税负增加。

总之,建筑业“营改增”是为了在流转环节中规范企业行为,同时旨在降低企业的总体税负。目前从建筑行业总体情况来看,确实存在部分劳务分包、材料无法取得发票,导致企业进项抵扣税额减少、利润额下降。但随着市场规范化进程的加快,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建筑企业一定能够做到应收尽收、应抵尽抵,一定能够实现税负只减不增。

适应“营改增”注意这六点

记者:对于交通建设企业如何才能尽快适应“营改增”,您有哪些建议?

傅俊元: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具有一举多得、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显著作用,既可以为当前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还能为未来发展增添持续动能。为了使交通建设企业能尽快适应“营改增”,我提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制。

“营改增”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财务部门无法独立完成,因此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给予足够重视,明确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上下联动,协同作战。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人员到位。

“营改增”后增值税要在机构所在地汇算清缴,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认证、计算、缴纳、账务处理均要由公司总部承担,工作量很大,没有人员支撑是绝对无法实现的。再加上,增值税发票视同现金,如果管理不当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额损失,还会带来法律风险,甚至刑事风险,因此建议大家一定要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满足工作要求。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政策。

对建筑业大多数单位而言,“营改增”都是面临的新课题,大家要尽快开展全员培训,无论是财务人员还是业务人员,都要组织他们学习和研讨,深刻领会“营改增”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应对各种新业务、新局面,才能有的放矢开展工作,从而规避经营风险,给企业带来效益。

四是跟踪属地政策,积极做好对接。

“营改增”税制改革涉及中央、地方、企业等方方面面的利益,情况很复杂,国家虽然酝酿了好几年的时间,但从目前的实施效果来看,有些政策并不是很清晰,尤其是税务征管政策至今没有详细的操作细则,大家最关心的工程计价体系也没有调整到位。近期属地税务机关会陆续出台具体征管规定,国家和地方工程计价部门也在紧锣密鼓开展工作,因此建议大家一定要密切关注他们的工作动态,积极和他们对接,参加他们举办的会议或培训,做到未雨绸缪。

五是抓住重点环节,认真练好内功。

“营改增”后企业面临的头绪很多,大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抓住重点环节,一件一件抓落实。比如老项目清理问题、资质共享项目统筹管理问题、新项目计税方式选择问题、业主和供应商信息完善问题、合同条款修订问题、内控制度建设问题、业务流程梳理问题、内部税金清算资金安排问题、目前政策缺失业务管理研讨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是否能够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效益,大家一定要充分调动好各个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通力合作,把工作做细、做到位。

六是关注实际运行,建立沟通机制。

为了实现全行业降税目标,国家对建筑业“营改增”出台了不少过渡性政策,根据我们得到的消息,这些政策运行期大约持续两年。因此,大家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过渡期这段时间,通过实际运行计算出真实税负水平,并收集整理期间存在的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营改增”要实现全行业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更是非常重视政策的实际运行情况,我们要抓住机会,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出来,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在增值税正式实施时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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