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有时候突然会接到税务局的电话,让你准备一个书面情况说明,详细描述一下你某年或者某个月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还让你准备各种资料,比如财务报表、申报表等。
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税务局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后面详细询问了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事情啊。也许这个事情就是一个正常的经营行为,但是你始终很纳闷,为什么税局这么快就关注到我们了呢?
他们又没来查账,也没人告诉他们。其实这不难解释,道理很简单,一切都可以从你的申报表中找寻线索。
翻开各大税务局官方网站,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各地税局基本都设立了所谓的票证(风控)中心部门,大概的职责就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电子底账系统等来核实核实排查风险企业,然后按照电话核实、案头审核、税务约谈等方式逐步实施。
他们通过风险预警模块来进行大数据分析,比如网络爬虫来抓取数据。很多指标设置好之后,每当你的开票信息、抵扣信息,申报信息,财务报表信息上传之后,风险预警系统就会自动抓取异常指标,这样我们的税局风控人员就会逐一排查核实,这个时候你就可能收到通知写说明。
其实这个也不用担心和畏惧,我们做过财务分析的同志其实都知道,指标出现大幅度偏差其实都应该有具体说明,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大幅度的指标波动,所以,通过软件来设置指标监控,其实也就是一种税收管理手段,收到通知也不必要惊慌失措,做出适当的解释也就没有问题了。当然,如果你本来就是心里有鬼的,那另说了,也可能因为这个指标就牵扯出你的问题。
那么从日常增值税申报表中看,我们主要有哪些异常会被重点监控呢?
1.风险指标名称: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栏填报异常
指标用途:某些纳税人通过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栏次13“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栏出现异常负数来增大进项税额,进而无抵扣或抵扣不足情况虚假申报,进而虚开专用发票。
风险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栏次13税额小于0时。正常情况这个进项税转出是不应该小于0的,如果系统检到这一栏数据之和小于0,那么就会怀疑你有虚假增加进项的可能性,当然,你说可能是前期申报错误多填写了,那么好,但是你也得写个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风险指标名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抵扣异常
指标用途:某些纳税人通过虚假但可以比对成功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来增大进项税额,进而虚开专用发票
风险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栏次5。如果你当期海关异常大,而同期比较小,那么就可能被纳入异常,被询问。所以高低都不行,平稳很重要,你可能要说,实际就是不平稳啊,我这个月就是进口多,集中采购,这不是不可以,但是记住,写说明,只要证明合理合规,不用担心!
3.风险指标名称: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抵扣异常
指标用途:某些纳税人通过虚假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信息来增大进项税额,进而虚开专用发票。
风险点: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子系统无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授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栏次6税额却有数字。
4.风险指标名称: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抵扣异常
指标用途:某些纳税人通过虚假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来增大进项税额,进而虚开专用发票
风险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栏次7税额大于0,因为这种比较少见,如果突然那个企业有,肯定是会被询问的。
5.风险指标名称:其他栏抵扣异常
指标用途:某些纳税人通过虚假的抵扣信息来增大进项税额,进而虚开专用发票。
风险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栏次8本年税额有数字,但凡这种日常经营出现的比较少的又突然有数字,都会被询问。
6.风险指标名称: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抵扣异常
指标用途:某些纳税人通过虚假的“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来增大进项税额,进而虚开专用发票
风险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栏次11税额有数字。
8.风险指标名称:欠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
指标用途:某些一般纳税人在未取得进项税额或者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情况下,开具专用发票纳税申报后不缴纳应纳税款,出现欠税,存在虚开专用发票故意欠税的可能。
风险点:一般纳税人出现增值税欠税且在2个月内未交纳;增值税欠税金额大于10万元 ;欠税月开具的专用发票金额占当月申报全部应税收入比例超过50%。
9.风险指标名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减征额”栏填报金额异常
指标用途:某些纳税人任意填报应纳税减征额,虚假申报,进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风险点: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栏次23“应纳税额减征额”本年累计数据大于一定金额的会出现异常提醒。
10.风险指标名称:无免税备案但有免税销售额
指标用途:某些纳税人将应税销售额填报为免税销售额,虚假申报
风险点: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栏次8免税销售额一栏有数据,但无免税备案登记信息的纳税人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