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鄂财法发[2020]7号 2020-9-2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要求,我厅对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甄别,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其中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这4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专此通知。 附件: 1.省财政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省财政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北省财政厅 2020年9月2日 附件1 省财政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省财政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