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东权益(或所有者权益)明细表的检查。 股东权益(或所有者权益)明细表是反映纳税人在某一时点上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它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的“本年数”、“上年数”按顺序依次填列。 股东权益(或所有者权益)明细表检查的作用在于: (1)分析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情况。 (2)判断纳税人资本(或股本)保值、增值的状况和投资者对纳税人的投资信心。 (3)解读纳税人获能力、利润分配能力和资本增值能力及持久性的信息。 检查的方法一般采用比较分析法、结构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所谓比较分析法是将该报表中的本年数与上年数进行对比,确定各所有者(或股东)权益项目的增减变动情况和保值、增值情况。结构分析法是指各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分项目占其总额的比重以及各支项目占各分项目的比重,前者如实收资本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后者如净利润转增资本数占本年实收资本增加额的比例,用以判断纳税人获利能力、利润分配能力、资本(或股本)保值增值的情况和投资者对纳税人的投资信心。趋势分析法是根据纳税人若干年的数据,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分析纳税人获利能力、利润分配能力和资本增值能力的变化发展趋势及耐久性的一种方法。 3、应交增明细表的检查 应交增长率明细表是反映某一会计期间纳税人计算缴纳、抵免增值税情况的报表。包含“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长率”、“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等内容。 该表主要应检查销项税额的数额和进项税额的来源是否准确;已交税金及期末未交数等项目的填列是否正确;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纳税人,其出口退税和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有无相关手续、数据计算是否准确;当内参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常损失或所购进物资改变用途时,是否通过“进英税额转出”账户进行核算,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产负债表与相关附表之间的稽核 资产负债表与相关附表之间的数据存在一定的勾稽关系。检查人员可以利用它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检查报表填列的正确性,找出报表的数据错误,进而发现涉税问题。 资产负债表与相关附表之间具有以下勾稽关系: (1)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应等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即表中最末一行数字的左右两方应相等。 (2)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的各项减值准备与资产负债表中相关资产账户的和,应当与各项资产总账账户的同期余额相符。 (3)股东权益(或所有者权益)明细表的相关分项目的“年初数”和“期末数”相等。 (4)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的“年初数”与“期末数”各项目的合计,应分别与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项目的“年初数”和“期末数”相等。
(一)利润表的检查 利润表是反映纳税人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又称动态报表、损益表或收益报表。利润表一般有两种格式:单步式利润表和多步式利润表。我国采用多步式利润表格式。所谓多步式利润表是对当期的收入、费用、支出项目按性质加以归类,按利润形式的主要环节列示一些中间性指标,如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步计算当期净损益的一种方法。 1、利润表的主要内容。 (1)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要素及其计算过程,其主算公式为: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营业利润的构成要素及其计算过程,其计算公式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利润(或亏损)总额的构成要素及其计算过程,其计算公式为: 利润(或亏损)=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4)净利润的构成要素及其计算过程,其计算公式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2、利润表的检查方法 (1)检查表中各收入和支出项目内容的真实性、企业财务成果形成的正确性。 (2)根据各项目的真列办法,将表中各项目与有关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发生额或余额进行核对。 (二)利润分配表的检查 利润分配表是专门反映纳税人对其在一定会计期间实现的净利润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或亏损弥补的报表。 1、利润分配的程序。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缴纳了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首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其次,提取法定公益金。 再次,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 最后,分配股利。 因此,利润分配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净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四部分,它们之间的勾稽关系是: (1)可供分配的利润=净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非外资企业)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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