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报告的检查简介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1
摘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的供的真实地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头号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它有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按照报送的时间不同,财务会计反告可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报告。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的供的真实地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头号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它有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按照报送的时间不同,财务会计反告可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报告。

    会计报表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是会计人员根据日常核算资料加工、整理定期编制的,用以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表格式文件。会计反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年度会计报表还应当包括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长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等附表组成。

    对会计报表进行检查,主要是检查各种会计报表内项目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合法,是否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采用逆查法进行纳税检查时,通过对会计报表的检查和分析,可以确定检查重点,使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


    资产负债表及有关附表的检查方法

    (一)对资产负债表填列内容的检查

    资产负债表是总括反映纳税人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又称静态报表。资产负债表有报告式资产负债表和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两种格式,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账户式格式。它的基本结构分为左右两方,左边反映资产,右方反映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资产和负债均照流动性的大小排列。

    在对资产负债表进行检查地,检查人员应按规定的填列方法对该表的填列内容进行检查,通过对报表合法性、合理性的检查,判断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程度。

    1、检查所填列的项目。

    (1)根据总账余额直接填列的涉税项目主要有:“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实收资本”、“盈余公积”等项目。

    (2)根据几个总账余额计算填列的涉税项目有:“货币资金”(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存货”(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物资”、“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账户的借贷方期末相抵后的差额填列)、“待摊费用”(根据“待摊费用”账户期末余额、“预提费用”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长期股权投资”(根据“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中有关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中有关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和“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后的金额填列)、“未分配利润”(根据“本年利润”、“利润分配”账户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等项目。

    (3)根据明细账户期末余额直接填列的涉税项目有:“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4)根据明细账户分析填列的涉税项目有:“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代方余额合计数与已提“坏账准备”之差填列)、“预付账款”、“应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应付账款”(根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预收账款”(根据“预收账款”、“应收账款”账户所属有关明细账户的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2、在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1)资产价值是否按实际成本反映。在会计核算中,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一资产负债表时,应调整成实际成本加以反映。

    (2)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价值,如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债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是否按扣除了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填写。

    (二)资产负债表附表的检查

    资产负债表附表是指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或所有者权益)明细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1、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的检查。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它包含了纳税人已计入当期损益的“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账户的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数、本年转回数、年末余额。

    纳税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价标准有三种:一是成本与市价孰低(适用于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二是预计可收回金额(适用于计提“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三是可变现净值(适用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检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目前报批后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资产减值准备只有坏账准备金,且只能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一定比例(一律不得超过0.5%计提。因此在检查时必须首先检查计提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的报批手续是否完备;其资核实纳税人所计提坏账准备金的金额是否正确,有无超过年末余额的0.5%的限额;然后检查计提坏账准备金时是否包含“其他应收款”的年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如果包括,应检查其有无将该部分数据进行纳税调整;最后检查纳税人所计提的其余7项不得在税前扣除物资产减值准备金,有无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调整的数额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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