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专业市场税收管理的通知 晋地税征发[2000]6号 2000-03-07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个体经营逐步呈现向专业市场集中的趋势,各类专业市场在我省发展很快,但税收管理相对滞后,管理偏松、执法不到位、管户漏管、定额偏低、税负不公平、偷逃税收,以及包税等各种问题较为严重,这种局面已经严重影响了组织收入工作,而且不利于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市场税收的征收管理,规范专业市场税收管理秩序,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户管理工作 从今年一季度开始,各地要按省局要求对专业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彻底查清专业市场数量和每个专业市场的管户。在此基础上,不论业户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规模大小、经营状况如何,一律按户办理税务登记;早市、夜市的业户,也要按户办理税务登记。 专业市场的计算机管户要先行一步,全部管户要进计算机,依托计算机建立完善县、所、专管员三级管户底册,实施动态监控,把户全部都管起来。 二、加强定额管理工作 不论是否采取委托代征的征收方式,必须作到由税务机关逐户核定定额、逐户下达定额通知;定额审批权必须收回县区局统一管理。要加强定额核定工作,重点要抓好核准定额和公平税负。县局要建立定额的随机抽查制度,定期检查定额核定的真实性。要保证相同地段、相同经营规模业户的定额,市场内外业户的定额基本平衡。在此基础上要采取有效形式抓好公开办税工作,公开全部办税内容。 地市局要加强各县区间税负的宏观管理,及时监控县区间的定额水平及变动,在一个地市范围内,定额水平要大体平衡,核定、调整定额的步子要相协调。跨地市的相邻县区间的定额水平差别较大,造成业户不正常流动的,要及时通过地市局协商调整,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要及时报省局解决。 三、加强对市场管理单位的税收管理 目前,市场管理单位不按规定缴纳自身应缴的各项税收的问题较为严重,不仅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且影响了税务机关对整个市场的公平执法。因此,要加大对市场管理单位的工作力度,保证管理到位、征收到位、执法到位。 四、理顺管辖关系 管辖交叉、责任不清是造成专业市场漏管严重、业户之间税负不公的重要因素,在清理整顿中各地要认真解决好这一问题,一是要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市场内经营户不分预算级次,统一由县(市)税务机关管理。二是同一市场内的经营业户,不分经济性质,统一由一个税务所集中管理。 五、规范委托代征 专业市场的管理要以直接征收为主,管理基础好,能做到依法办事的,也可以委托代征。实行委托代征管理的市场,必须依法与代征人签定代征协议,颁发委托代征证书,禁止口头协议、包税等不规范的代征行为。管户管理、定额管理、请销假管理等管理权限不得放给代征单位。 加强实行委托代征市场的票证管理,必须按户开具完税证;使用定额完税证的,必须填写纳税人名称,开具的完税证必须按期落实到各业户,不得滞留在代征人手中。要加强对税票使用情况,以及票税核对的检查,严禁代征人用非法票据收取税款。 六、建立专业市场管理目标责任制 专业市场管理要纳入全省征管质量考核。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目标与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管户、申报、入库等各个环节的考核指标和检查、考核制度,目标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层层加强督查。 七、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取得当地政府的配合 对专业市场的管理,既要抓宣传教育,又要加大执法力度,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依靠有关部门的配合。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专业市场工作的调查研究,要以详实、有说服力的调查分析,引起当地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对专业市场税收工作的重视与支持。要引导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对专业市场税收问题的讨,争取社会舆论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八、加大检查力度 县级稽查局要将专业市场作为今年的重点检查对象,要制定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既要检查业户的纳税情况,又要检查征收单位对专业市场的管理情况和今年清理整顿工作的情况,严格实行双向追究。 省局将于二季度,对全省专业市场税收清理整顿工作组织检查。各地要切实抓好安排布署,组织推动和督查工作。对清理整顿情况,要按月书面报告省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〇年三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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