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安企业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几点分析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12
摘要:在现实工作中,建安施工企业已逐渐成为了税务机关征管检查的重点行业。鉴于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的独特特点,加之税收与会计制度规定又存在差异...
-750*3%(税金)-10(其他支出)=42.5 2004年与2005年会计利润之合96.25+53.75应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之合107.5+42.5.其各年有差别的原因是确认营业税的金额不同造成的。

还是此例,假设2005年年末,得知发包方已濒临破产,价款难以收回,则不确认收入。

会计利润=0(收入)——300(成本)-0(税金)-10(其他支出)=——310万应纳税所得额=375(收入)——300(成本)-750*3%(税金)-10(其他支出)=42.5

3: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承包一工程,施工时间是041月——0512月,工程总价款1000万元,工程施工预计成本800万元,04年,05年其他支出都是10万元(无企业所得税调整项目),合同规定,工程于每年年末结算。税金只考虑营业税。工程其他资料如下:20042005年至目前为止已发生的成本500万?

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多少万?

已结算合同价款250万实际收到价款250万丙公司200412月份应纳营业税250*3%=7.5万;该工程预计成本为800万元,当年发生成本500万元,可在年末,丙公司有确切依据确定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这时,按会计准则规定,不可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2004年具体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500万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借主营业务成本500万贷主营业务收入5002004年会计利润=500(收入)-500(成本)-500*3%(税金)-10(其他支出)=——252,合同成本500万元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

贷:工程施工——毛利500

2004年会计利润=0(收入)-500(成本)-0(税金)-10(其他支出)=——510万而上述两种情况下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一致的。其收入还是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计算见例2

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625(收入)-500(成本)-250*3%(税金)-10(其他支出)=107.5万。

以上是作者的一点体会,希望其能够对实际工作起到一定作用,同时恳请读者多加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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