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国税发[2003]54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多元化报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4-07
摘要:为了适应电话报税征期开放的特点,同时考虑到纳税人的利益和税法关于所得税征收期限的规定,对实行电话报税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商(外国企业)投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年度所得税清缴的电话报税时限作出如下调整。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多元化报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冀国税发[2003]54号        2003-04-07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指导和规范我省的多元化报税工作的正常开展,省局下发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的意见》(冀国税发[2002]167号),对我省的多元化报税工作进行了总体谋划和部署,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电话报税和简易报税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电话申报缴纳年度清算所得税的时限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征收期做出了按季预缴,按年清缴的规定。规定纳税人每季度终了15日内预缴季度所得税,年度终了45天内清缴年度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外商技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人的征收期做出了按季预缴,按年清缴的规定。规定纳税人每季度终了15日内预缴季度所得税,年度终了4个月内申报年度所得税,5个月内清缴年度所得税。

  为了适应电话报税征期开放的特点,同时考虑到纳税人的利益和税法关于所得税征收期限的规定,对实行电话报税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商(外国企业)投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年度所得税清缴的电话报税时限作出如下调整。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商(外国企业)投资企业所得纳税人年度清缴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税时限分别为为2月1日至2月15日和3月1日至3月15日。纳税人如果不同意上述电话报税的时限,可以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持纳税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缴纳税款。

  二、关于有关报缴税数据的传递问题

  (一)县(市)区局提取和上传数据的时限。每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县(市)区局提取纳税人基本信息的核定信息,经确认无误后上传市局。

  (二)市局接收数据的时限。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市局收县(市)区局上传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核定信息。

  (三)批量扣款时限。批量扣款时限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确定。考虑到流转税、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对申报征收期限的不同规定,批量扣款的时间,每月原则上扣款两至四次,具体时间建议为:3日、7日、10日、15日。对上述时限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造当的调整。

  (四)市局和银行传递数据时限。征期内传递数据时限,原则上按批量扣款的时限当天完成,当天不能完成的,各市局与银行自行研究确定。但征期最后一次扣款,各市应于征期的最后一日16时前形成银行待扣款文件,16时30分前银行从市局提取数据,17时30分前,返回扣款结果文本,18时前市局接收银行返回文本。

  (五)市局下发和县(市)区局接收数据的时限。各市局原则上于扣款次日10时前形成下发县(市)区局的数据:各县(市)区局原则上于扣款次日12时前接收数据,打印自收汇总缴款书后,将报税信息转人征管软件,并按税款人库时限的规定办理税款的人库手续。

  三、关于税收会计凭证问题

  多元化电子报缴税款,均使用计算机打印的电子报税划缴税款清单作为税务会计的应征和征解凭证,使用计算机打印的自收汇总缴款书作为划缴税款票证。电子报税划缴税款清单作为机用汇总缴款书的附件,与机用汇总缴款书相对应。

  四、关于多元化报税的职责问题

  多元化报税的具体操作,在税务机关内部涉及到市、县(市)区、税务所三级税务机构,在市、县(市)区两级税务机关涉及到征管、税政、信息中心、计会等业务部门,在税务机关外部涉及到各有关银行(包括信用社)、电信和软件开发公司等单位。为加强有关单位的联系,以利组织协调,将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市局实施多元化报税主要职责和任务。市局负责全市的多元化报税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

  负责按照省局的要求搭建和维护多元化报税平台(配备硬件、安装软件和建立安全机制);负责与有关银行的业务联系,签定税银合作协议,构建税银网络,与银行共同安排部署多元化报税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与电信部门的业务联系,及时开通报税电话12366;负责接收县级报税数据,进行税银间的数据传递,向县(市)区局下发报税数据;负责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的发放管理和组织有关的培训。

  市局统一建设多元化报税平台,机房均建在信息中心,工作站设在征管科(处)

  (二)县(市)区实施多元化报税主要职责和任务。县(市)区局负责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负责全县(市)区的多元化报税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与银行的支行联系(信用社县联社,下同)待结算账政款项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负责与银行的支行共同组织纳税人开立帐号,负责向银行的支行(信用社县联社)发放管理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负责多元化报税软件的安装,提取并向市局上传基本信息和核定信息,接收市下发的报税信息并装人征管软件,打印有关汇总缴款书、申报缴税清单,组织税款人库。

  (三)税务所实施多元化报税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税务所实施电话报税、简易申报纳税人的宣传发动,组织纳税人开立或提供缴税账户,并按规定受理各项审批手续,对没有成功划缴税款的纳税户进行催报催缴、处理税收违章等。

  五、关于纸质申报资料档案管理问题

  实施多元化报税,在改革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方式的同时,也给税务征管资料的档案化管理带来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各级国家税务局应根据多元化报税的情况,调整思路,研究多元化报税纳税人的纸质申报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办法,研究纸质申报资料与电子申报资料使用与管理办法,加强税收征管资料的档案化管理。对简易申报的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可以采用计算机打印的报税清单作为申报资料档案留存。

  六、其它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实施多元化报税过程中,因非纳税人的原因,造成纳税人晚报晚缴税款的,不得加收滞纳金和进行行政处罚。

  (二)纳税人多元化报税成功,但因存款不足造成税款不能成功划缴的,按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三)实施多元化报税的纳税人,银行划缴税款与其实际应缴纳的税款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或税收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税款的补、退、抵税手续。

  (四)纸质申报资料与电子数据不一致时,以纸质申报资料为准,涉及银行多划或少划税款问题按本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多于化报税平台建设的指导性方案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3年04月07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