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国税发[1998]65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部分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4-29
摘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经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部分废止]

渝国税发[1998]65号               1998-4-29

  税屋提示——依据渝国税函[2004]490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自2004年7月12日起,本法规中涉及税务部门代保管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停止执行。


万县、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不发代管县国税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经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1998年4月29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