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22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有关进一步加大对沿江高铁土地综合开发政策支持力度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开征耕地占用税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耕地占用税法在加强耕地保护的同时,对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特殊事项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2019年9月1日实施的耕地占用税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对铁路线路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防火隔离带用地。据此,依法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铁路线路用地,可按规定享受耕地占用税减征政策。 落实好国家税收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做好纳税辅导工作,切实落实好耕地占用税政策;支持沿江高铁建设,助推长江经济带发展。 感谢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2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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