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字[1998]66号 财政部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8-12-28
摘要: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增值税等分别在有关科目中核算,收到的增值税和支付的增值税又分别包括有关的货款中,因此,在填报现金流量表时需要分析填列。

  (五)问:公司接受捐赠资产、以非现金的资产投资、投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的差额,在处置时,是否应当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入损益?

  答:公司接受捐赠的资产时,应将接受捐赠的资产的价值未来应交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准备”科目。公司接受捐赠资产处置时,原计入资本公积的价值不转入损益,但应从“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准备”科目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待按规定程序转增股本时,已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的金额可转增股本。

  公司接受现金捐赠,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

  公司以非现金资产投资,投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帐面价值的差额,其处理方法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投资》问题解答(二)执行。

  (六)问:关于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是否还实行孰低原则?

  答:公司应当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相关补充规定编制的会计报表中确定的净利润数额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将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计算确定的当期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与按照国际或境外(含香港)上市地会计准则计算确定的当期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两者中孰低的数额,扣除公司当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后的余额,作为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最大限额,在该最大限额内进行利润分配。

  (七)问: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如何处理?

  答: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计入开发成本;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后,计入当期损益。

  (八)问:“资本公积”科目应当如何设置明细科目?各个明细科目有何关系?“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有关资本公积增减项目需要调整哪些项目?

  答:“资本公积”科目一般应当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股本溢价”,反映公司实际收到的股本大于注册资本的金额。

  2、“接受损赠资产准备”,反映公司接受捐赠资产价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前计入资本公积的准备金额。公司接受的现金捐赠直接计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不通过本明细科目核算。

  3、“资产评估增值准备”,反映公司按规定对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增值部分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前计入资本公积的准备金额。

  4、“股权投资准备”,反映公司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投出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前计入资本公积的准备金额。

  5、“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准备”,反映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前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资产价值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金额。

  6、“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反映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前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资产评估增值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金额。

  7、“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反映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前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资产价值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金额。

  8、“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反映公司从“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准备”、“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等明细科目转入的已实现的各项准备金额。

  9、“被投资单位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反映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的金额。

  10、“住房周转金转入”,反映建立住房基金的公司,按规定以住房周转金购置职工住房支出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资本公积中的各种准备明细科目,如股权投资准备等,是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准备,在未实现前,即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前,不得用于转增股本。待实现后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转入“其他资产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后才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股本。

  公司应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有关资本公积“本年增加数”项目下。设置“其中:股本溢价、接受损赠资产准备、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单位接受损赠准备、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其他资本公积转入住房周转金转入”项目。在“本年减少数”项目下取消其中项目中的“转入损益”项目。

  (九)问:已经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如何执行?

  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均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在具体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时,如果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不一致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规定执行。对于1998年发布的其他6个具体会计准则,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1998年度应当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处理;从1999年开始,如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规定的相关业务的处理方法与已经发布的,并于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不一致的,按照相关具体会计准则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在编制1998年度财务报告时,对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的原则及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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