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2015-3-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要求,现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予以发布。 大连市国税系统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 3.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要求,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制定发布了该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公布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分为账簿凭证管理类、纳税申报类和税务检查类三大类,共8项具体税务行政处罚权力。 (二)公布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分为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和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两类。 三、落实公告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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