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管理制度及办理程序优化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7-14
摘要:《外管证》的开具实行“一地一证”、资料简化、即时办理。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进一步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小编摘录了部分要点,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一、管理制度方面

1.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经营的,应按规定开具《外管证》

2. 《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二、办理程序方面

1. 《外管证》的开具实行“一地一证”、资料简化、即时办理。

2.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3.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

相关政策——

税总发[2016]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 

外管证新政策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王骏> 

附件: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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