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广州市2000年度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穗地税发[2000]523号 2000-12-15 税屋提示——依据穗地税发[2007]6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已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自2007年01月1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汇算情缴范围和期限凡广州市内(不含两区两县级市)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都必须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企业自核自缴的,申报期为次年二月底前;委托中介机构申报的申报期为次年四月底前,并于次年四月底前结清应补缴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二、汇算清缴工作的步骤和要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征收机关要成立汇算清缴领导小组,由一位局领导抓汇算清缴工作,保证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汇算清缴工作。汇算清缴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做法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一)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宣传,加强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咨询的力量,选派业务素质较好的人员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纳税人在汇算清缴中遇到的各种政策及技术性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申报审核各征收机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企业所得税申报审核环节的各项工作。 1.加强对纳税人年度亏损及弥补亏损的审核。纳税人2000年度发生亏损或需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在送报年度申报表时,向所属地方税务征收机关报送《企业年度亏损确认或弥补申报审批表》,由地方税务征收机关审核批准;未经审核批准,纳税人不得自行税前弥补亏损。 2.加强对纳税人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纳税人财产损失、坏帐损失、提取总机构管理费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有关手续的,一律不得扣除。 3.加强对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审核,凡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纳税人须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0天内,将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购买的国产设备的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情况和《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见附件5)及《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兔企业所得税明细表》(见附件6)、购置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报送所属地方税务征收机关,地方税务征收机关将有关资料与省地税局核批文件中列明的国产设备有关资料相核对,在20天内核定该年度可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国产设备投资额。 4.继续开展对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试点工作。试点面要在年基础上扩大,请各征收机关结合经管业户的实际情况,选择试点企业,并将试点企业名单于2001年2月底前报布局税收管理二处。 (三)检查及评税 1.纳税人进行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即可进入纳税检查阶段,各稽查单位要配合征收单位做好汇算清缴的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各期利润水平波动大、申报额变动大、亏损数额大、福利工资开支数额大的纳税人。 2.结合我市今年以来规范征收方式,扩大查帐征收面的现状,积极开展评税工作,以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各征收机关须按照《关于我市地方企业所得税评税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帐册混乱、所得税申报明显偏低的业户,列入评税范围,通过评税坚决堵塞征管漏洞。 (四)总结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于2001年5月10日前书面上报市局税收管理二处。总结内容要求: (1)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 (2)税源分析,包括影响本单位企业所得税增减变动的因素; (3)企业所得税评税情况; (4)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5)检查查出的问题,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 (6)企业所得税管理及检查的经验、问题和建议。在所附表式中,各稽查分局只需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纳税检查查增税款统计表》。 附件: 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略) 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附表;(略) 3.企业所税税汇算清缴期内纳税检查查增税款统计表;(略) 4.年度所得税评税情况统计表;(略) 5.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略) 6.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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