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函[2004]586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等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12-07
摘要: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五家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78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福建省厦门电厂、福建沙溪口水力发电厂等十一家企业从2004年起,由各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等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国税函[2004]586号        2004-12-07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五家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78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莆田湄洲湾电厂运行分公司、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中国华电集团福建华安水力发电厂、中国华电集团福建南靖水力发电厂、福建永安火电厂、福建华电漳平电厂、福建省厦门电厂、福建沙溪口水力发电厂等十一家企业从2004年起,由各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请按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04年12月7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