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现在公司在外租用一幢厂房,厂房的新设备安装所需的材料由我公司负责购买,购买材料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细则第二十条明确,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前款所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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