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关于废止《铁门关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铁税公告[2023]1号 2023-3-2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统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关于发布<铁门关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公告》(铁税公告〔2018〕1号)。 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 2023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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