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5号 2023-06-19 为全力配合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审核工作,经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现将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6月1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