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8]43号 2008-02-25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税函[2008]154号)和《2008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版本号20080201A)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省局“FTP //81.16.16.5/进出口/下载区/软件下载”目录下,请各地注意及时下载并升级。 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附件: 2.税则委增加商品编码 3.海关总署增加编码 4.增加扩展编码 5.税则委删除编码 6.海关总署删除编码 7.删除扩展编码 (附件只发电子件)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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