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堂拒开发票税收大漏洞事件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张木兰 人气: 时间:2010-04-08
摘要:医院餐厅承包经营后拒开发票并非个别现象,而俨然成了行业潜规则,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根据最新统计,目前我国有三甲医院775家,二甲医院超过1万家。由于地域分布广、情况复杂,致使拒开发票的医院餐厅数量和总体逃税规模难以估算。

  因实名举报医院食堂不开发票未得到相关部门满意答复,胡玉勇正准备将北京市肛肠医院告上法庭。有着二十多年司法实践经历的胡玉勇认为,这或许是因医院食堂承包经营后不开发票而进行的国内首例公益诉讼。

  据公益时报记者调查,医院餐厅承包经营后拒开发票并非个别现象,而俨然成了行业潜规则,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根据最新统计,目前我国有三甲医院775家,二甲医院超过1万家。由于地域分布广、情况复杂,致使拒开发票的医院餐厅数量和总体逃税规模难以估算。

  近日,北京市一位税务官员坦陈:“地税在这一块的监管上存在大的漏洞,想正式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还存有一定的难度。”

  ■核心提示

  北京律师胡玉勇因医院食堂不提供餐饮发票,正在准备将北京市肛肠医院告上法庭。有着二十多年司法实践经历的胡玉勇认为,这或许是因医院食堂承包经营后不开发票而进行的国内首例公益诉讼。

  目前,多数公立医院食堂都采取对外承包的模式,由餐饮公司进行经营,为患者及家属提供餐饮服务。这些“病号饭”价格不菲,承包(租)人收入颇丰。但由于相关法律对于食堂经营性质的界定并不十分明确,导致不少承包(租)人模糊和混淆税收征免界限,逃避纳税义务。

  据记者调查,医院餐厅承包经营后拒开发票并非个别现象,而俨然成了行业潜规则,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根据最新统计,目前我国有三甲医院775家,二甲医院超过1万家。由于地域分布广、情况复杂,致使拒开发票的医院餐厅数量和总体逃税规模难以估算。

  编者按

  一张十几块钱甚至几块钱的发票,重要吗?

  当个别企业甚至是一个行业,绞尽脑汁、千方百计逃避开具发票义务的时候,却意味着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被侵害以及国家税款的流失。

  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张小小的发票,却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作用――它是我国财税制度的基础,承载着规范企业经营、保障国家税收的重要使命,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首要担当。

  今年4月,适逢我国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我们聚焦医院食堂拒开发票事件,并不是因为一张小小的发票本身,而是它所映射出的税务制度在某些领域的缺位现状。

  清明节前,北京市房山区青年商会法律顾问胡玉勇再次来到西城区下岗胡同1号的北京市肛肠医院(又名北京市二龙路医院),要求医院食堂为他开具发票。2009年末,胡玉勇在这家医院住院时,每天都要购买食堂提供的饭菜,但院方拒绝为他开具餐饮发票。

  胡玉勇发现,北京市肛肠医院食堂给患者提供的饭票上,加盖的是“北京华审普惠餐饮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近日,北京市一位税务官员坦陈:“地税在这一块的监管上存在大的漏洞,想正式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还存有一定的难度。”

  事件>>>

  医院食堂只给“饭票” 不给“发票”

  2009年11月18日,胡玉勇因进行结肠手术住进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北京市肛肠医院(原北京市二龙路医院)。手续办好后,正当他为行动不便、就餐困难发愁时,好心的病友告诉他可以在病房里等食堂的工作人员上门订餐。病友介绍说,因为食堂距离病房很近,订餐不需要再另加手续费,所以大多数患者都这么解决吃饭问题。

  果然,不到中午,一位穿浅蓝色大褂的食堂工作人员来到病房,递给了胡玉勇一份菜单,告诉他想吃什么只要在菜单后面标明份数即可,开饭时会有人送餐到病房来。“一份清炒土豆丝、一份家常豆腐、二两米饭”――胡玉勇至今仍清楚地记着自己在二龙路医院吃的第一顿饭共花了15块钱。

  虽然价格不便宜,但服务还算到位,胡玉勇挺满意。拿钱包结账时,送餐的姑娘告诉他医院食堂不收现金,吃饭需要购买饭票。饭票50块钱一本,从1角、5角到5元、10元的面值不等。出院时,剩余的饭票可以兑换成现金。

  “做了手术动不了就离不开病房,只能吃食堂。”胡玉勇说自己粗略算了下住院天数,到食堂里买了5本饭票。不用出具住院证明和病历,给钱拿票手续很简单。可饭票到手时,他感到很诧异:上面红彤彤盖的财务章并不是“北京市肛肠医院”,而是“北京华审普惠餐饮有限公司”。

  然而,更让他诧异的还在后头。当他拿着饭票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时,对方却告诉他:没有。

  “为什么没有?我进行餐饮消费你就应该给我发票啊。”胡玉勇很疑惑。

  “对不起,没有。”对方似乎从未遇到过这样的要求,除此之外没给他任何理由或解释。

  院方称医院食堂可免税

  在食堂要发票碰了钉子,胡玉勇决定找院长办公室讨个说法。

  时隔几日,他找到院办,听清来意,办公室一位张姓主任明确告诉他,院方没有办法为其开具就餐发票。胡玉勇追问原因,院方称已经将病员食堂承包给了北京华审普惠餐饮有限公司,食堂的日常经营医院并不插手。

  对于院办的解释,胡玉勇很不满意。2009年12月,做完手术的他又一次找到院办,这一次,院方找来了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为他们出示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并且给了他另一个看似更为合理的不能出具发票的理由:医院是非营利性机构,医院食堂具有免税资质。

  《卫生许可证》显示的单位名称是“二龙路医院(食堂)”,许可项目为“制售中餐(不含冷荤凉菜)”。

  《卫生许可证》是医院食堂的,具体的经营,却是餐饮公司在做。这样的管理现状,让胡玉勇“怎么也理解不了”:“我相信他们一定有猫腻。”

  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可见,北京华审普惠餐饮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时间为2004年02月18日,注册资本为30万,经营范围为中餐(不含冷荤凉菜)。

  当事人向税务部门实名举报

  身为律师的胡玉勇在与院方第二次交涉未果后,向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举报中心进行了实名举报。

  1月20日,距举报近一个月,胡玉勇终于接到了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举报中心一位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称根据属地管辖等规定,他的举报已被转到了海淀区地税局。

  “现就您举报北京华审普惠餐饮有限公司一事了解一下情况。”对方同他简单核实完情况后要求他配合出示证据,并承诺将尽快予以答复。但令胡玉勇不解的是,他明明举报的是二龙路医院食堂,怎么就变成了华审普惠餐饮有限公司?并且在西城区国税局实名举报时,他就已经上交了饭票等相关物证,现在为什么还要出示?

  行政机关被指不作为

  2010年3月初,并没有再次出具证据的胡玉勇又一次接到了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举报中心的电话。打电话的是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胡玉勇说:“他给我的答复是‘二龙路医院是事业单位,可以不出具发票’。”

  对于对方的口头反馈,胡玉勇予以反驳:“我是实名举报,你们是行政机关,必须给我一个书面的解释。你们答复的内容我不能接受,我要求行政复议。”几天后,他又接到了来自海淀区地税局的电话,这次是位女士。对方称,原先李先生的说法是错误的,关于此事,相关机构还在调查之中,待有了正式结论再进行书面通知。

  至此,自胡玉勇的投诉已三个月有余。

  “行政机关至今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法》规定,行政机关已经行政不作为。”胡玉勇说。

  调查>>>

  二龙路医院食堂不为患者开具发票的情况是什么原因?患者举报后,现状是否改变?医院承包食堂拒开餐饮发票的情况究竟是特例还是普遍存在?

  医院食堂拒开发票

  今年3月5日,《公益时报》记者来到二龙路医院食堂。

  在打饭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吃饭要预先购买饭票。拿到饭票后,记者要求对方出具发票,仍被告知不能提供发票或盖有医院印章的收据。

  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前来打饭的患者家属,他们均表示在购买饭票时没有收到发票或收据等资金往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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