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对深化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接续作出部署。根据部署要求,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税务总局党委,搭建“两纵两横”制度框架,纵向强化派驻机构上对下的监督、强化派驻监督向下延伸,横向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发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以派驻监督推动税务系统监督体系提质增效。 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完善从学习看政治态度、从决策看政治立场、从落实看政治担当的监督举措,专门制发上下一体、联动发力的监督方案。通过通报问题、制发监督函等方式向税务总局党委提出强化制度学习、管控权力运行等监督意见。2021年指导省局纪检组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发现5000余个问题并推动整改。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2021年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417件,立案20件,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91人次。严肃查处时任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山西省局“一把手”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联合北京、江苏、山东、内蒙古等地纪委监委,对5人采取留置措施;“面对面”听取省局纪检机构案件查办和近2000个线索处置情况,指导、推动税务系统纪检机构立案2479件,同比增长54%;健全完善“组地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各省级纪委监委沟通协作,指导各省局向地方纪委监委汇报280余次。 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效发挥纪检机构“探头”作用,做实纪检组长每季度报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制度,配套制定审核办法,坚持每季度审核并通报,点对点约谈落实季度报告不力的纪检组长。省局纪检组长与同级班子成员谈心谈话400余人次,专门报告同级班子成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围绕防范廉政风险、落实“一岗双责”、发挥职能监督作用等发出纪检建议书300余份。同时,指导各省局纪检机构与同级党委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重点案件查办等,开展专题会商160多次,主体责任重点检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监督责任重点研判问题、通报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通讯员 钟松 发布时间:2022-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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